李大钊。1919年, 李大钊在《新青年》上,发表了《我的马克思主义观》,这篇文章是李大钊对“马克思主义观”的独特见解,主要为三个部分,分别是: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极大推动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
李大钊同志是中国共产主义的先驱,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国共产党的主要创始人之一。
中国最早传播马克思主义的先驱者、中国共产党主要创始人之一。河北乐亭人。少年读乡塾。
1905年考入永平府中学。1907年考入天津北洋法政专门学校。1913年东渡日本,次年考入早稻田大学政治本科。
留日期间,积极参加反对袁世凯的活动。1916年春发表篇论文《青春》,提出创造青春中华的理想。5月回国,任北京《晨报》总编辑、《甲寅》日刊编辑,积极投身新文化运动。
1918年1月任北京大学图书馆主任。6月与王光祈等发起组织少年中国学会,任《少年中国》编辑主任。不久又担任《国民杂志》社指导、《新潮》社顾问。
12月与陈独秀创办《每周评论》,以“常”、“守常”、“明明”等笔名发表对重大问题的评论文章。从1918年下半年起,相继发表《法俄革命之比较观》、《庶民的胜利》、《布尔什维主义的胜利》、《我的马克思主义观》等讲演和文章,宣传十月革命和马克思主义。五四运动中,是主要组织者领导者之一。1919年8月发表致胡适的公开信《再论问题与主义》,批判以胡适为代表的改良主义思潮。
1920年3月在北京大学组织中国第一个马克思学说研究会,并在北京会见共产国际代表维经斯基,商讨筹中国共产党。同年秋发起建立北京共产主义小组。11月建立北京社会主义青年团组织。北方各地党团组织的建立都与其有关,与陈独秀有“南陈北李”之称。
自1920年7月任北京大学教授,同时在女子高等师范、师范大学、朝阳大学、中国大学等校任教。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任中共北方区负责人。领导北方各地工人运动。1922年8月参加中共西湖会议,会后到上海会见孙中山,说明中共关于实行国共合作、建立革命统一战线的主张。
1923年6月在广州参加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会,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中共三大后,多次与孙中山会谈,帮助孙中山改组国民党。1924年1月出席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是5个主席团成员之一。
参加大会宣言的起草工作,并当选为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后组建国民党北京执行部和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北方分会,领导北方的国民党工作。1924年6月率中共代表团赴莫斯科参加共产国际第五次代表大会。
同年冬回到北京,负责中共北方区委工作,领导了国民会议运动和关税自主运动,并派中共党员到冯玉祥的国民军中工作,领导内蒙人民的革命斗争。1925年1月在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继续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1926年领导北京人民开展反对日、英帝国主义和北洋军阀张作霖、吴佩孚和段祺瑞卖国政府三一八运动。1927年4月6日被奉系军阀张作霖逮捕,28日被害。
主要著作收入《李守常文集》、《李大钊选集》。为了《我的马克思主义观》的最后定稿,李大钊在组织了“少年中国学会”的成立大会之后,利用暑期到昌黎五峰山小住。在此期间,他有三篇文章问世:《我的马克思主义观》《关于再论问题与主义》《少年中国的少年运动》。
在五峰山上,李大钊先生还撰写了游记和诗文。在《我的马克思主义观》中,李大钊明确谈到了理论与实际环境的关系,即“一个学说的成立,与其时代环境,有莫大的关系”,正是特定的环境,“才造成了马氏的唯物史观。有了这种经济现象,才反映以成马氏的学说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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