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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我找五篇名家范文或美文

2021-05-21 23:17:25 暂无评论 经典美文 名家   范文   美文

莫言:卖白菜1967年冬天,我12岁那年,临近春节的一个早晨,母亲苦着脸,心事重重地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时而揭开炕席的一角,掀动几下铺炕的麦草,时而拉开那张老桌子的抽屉,扒拉几下破布头烂线团。母亲叹息着,并不时把目光抬高,瞥一眼那三棵吊在墙上的白菜。最后,母亲的目光锁定在白菜上,端详着,终于下了决心似的,叫着我的乳名,说:“社斗,去找个篓子来吧……”“娘,”我悲伤地问:“您要把它们……”“今天是大集。”母亲沉重地说。“可是,您答应过的,这是我们留着过年的……”话没说完,我的眼泪就涌了出来。母亲的眼睛湿漉漉的,但她没有哭,她有些恼怒地说:“这么大的汉子了,动不动就抹眼泪,像什么样子?!”“我们种了104棵白菜,卖了101棵,只剩下这3棵了……说好了留着过年的,说好了留着过年包饺子的……”我哽咽着说。母亲靠近我,掀起衣襟,擦去了我脸上的泪水。我把脸伏在母亲的胸前,委屈地抽噎着。我感到母亲用粗糙的大手抚摸着我的头,我嗅到了她衣襟上那股揉烂了的白菜叶子的气味。从夏到秋、从秋到冬,在一年的三个季节里,我和母亲把这104棵白菜从娇嫩的芽苗,侍弄成饱满的大白菜,我们撒种、间苗、除草、捉虫、施肥、浇水、收获、晾晒……每一片叶子上都留下了我们的手印……但母亲却把它们一棵棵地卖掉了……我不由得大哭起来,一边哭着,还一边表示着对母亲的不满。母亲猛地把我从她胸前推开,声音昂扬起来,眼睛里闪烁着恼怒的光芒,说:“我还没死呢,哭什么?”然后她掀起衣襟,擦擦自己的眼睛,大声地说:“还不快去!”看到母亲动了怒,我心中的委屈顿时消失,急忙跑到院子里,将那个结满了霜花的蜡条篓子拿进来,赌气地扔在母亲面前。母亲提高了嗓门,声音凛冽地说:“你这是扔谁?!”我感到一阵更大的委屈涌上心头,但我咬紧了嘴唇,没让哭声冲出喉咙。透过蒙眬的泪眼,我看到母亲把那棵最大的白菜从墙上钉着的木橛子上摘了下来。母亲又把那棵第二大的摘下来。最后,那棵最小的、形状圆圆像个和尚头的也脱离了木橛子,挤进了篓子里。我熟悉这棵白菜,就像熟悉自己的一根手指。因为它生长在最靠近路边那一行的拐角的位置上,小时被牛犊或是被孩子踩了一脚,所以它一直长得不旺,当别的白菜长到脸盆大时,它才有碗口大。发现了它的小和可怜,我们在浇水施肥时就对它格外照顾。我曾经背着母亲将一大把化肥撒在它的周围,但第二天它就打了蔫。母亲知道了真相后,赶紧地将它周围的土换了,才使它死里逃生。后来,它尽管还是小,但也卷得十分饱满,收获时母亲拍打着它感慨地对我说:“你看看它,你看看它……”在那一瞬间,母亲的脸上洋溢着珍贵的欣喜表情,仿佛拍打着一个历经磨难终于长大成人的孩子。集市在邻村,距离我们家有三里远。母亲让我帮她把白菜送去。我心中不快,嘟哝着说:“我还要去上学呢。”母亲抬头看看太阳,说:“晚不了。”我还想啰嗦,看到母亲脸色不好,便闭了嘴,不情愿地背起那只盛了三棵白菜、上边盖了一张破羊皮的篓子,沿着河堤南边那条小路,向着集市,踽踽而行。寒风凛冽,有太阳,很弱,仿佛随时都要熄灭的样子。不时有赶集的人从我们身边超过去。我的手很快就冻麻了,以至于当篓子跌落在地时我竟然不知道。篓子落地时发出了清脆的响声,篓底有几根蜡条跌断了,那棵最小的白菜从篓子里跳出来,滚到路边结着白冰的水沟里。母亲在我头上打了一巴掌,骂道:“穷种啊!”然后她就颠着小脚,乍着两只胳膊,小心翼翼但又十分匆忙地下到沟底,将那棵白菜抱了上来。我看到那棵白菜的根折断了,但还没有断利索,有几绺筋皮联络着。我知道闯了大祸,站在篓边,哭着说:“我不是故意的,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母亲将那棵白菜放进篓子,原本是十分生气的样子,但也许是看到我哭得真诚,也许是看到了我黑黢黢的手背上那些已经溃烂的冻疮,母亲的脸色缓和了,没有打我也没有再骂我,只是用一种让我感到温暖的腔调说:“不中用,把饭吃到哪里去了?”然后母亲就蹲下身,将背篓的木棍搭上肩头,我在后边帮扶着,让她站直了身体。但母亲的身体是永远也不能再站直了,过度的劳动和艰难的生活早早地就压弯了她的腰。我跟随在母亲身后,听着她的喘息声,一步步向前挪。在临近集市时,我想帮母亲背一会儿,但母亲说:“算了吧,就要到了。”终于挨到了集上。我们穿越了草鞋市。草鞋市两边站着几十个卖草鞋的人,每个人面前都摆着一堆草鞋。他们都用冷漠的目光看着我们。我们穿越了年货市,两边地上摆着写好的对联,还有五颜六色的过门钱。在年货市的边角上有两个卖鞭炮的,各自在吹嘘着自己的货,在看热闹人们的撺掇下,悬起来,你一串我一串地赛着放,乒乒乓乓的爆炸声此起彼伏,空气里弥漫着硝烟气味,这气味让我们感到,年已经近在眼前了。我们穿越了粮食市,到达了菜市。市上只有十几个卖菜的,有几个卖青萝卜的,有几个卖红萝卜的,还有一个卖菠菜的,一个卖芹菜的,因为经常跟着母亲来卖白菜,这些人多半都认识。母亲将篓子放在那个卖青萝卜的高个子老头菜篓子旁边,直起腰与老头打招呼。听母亲说老头子是我的姥娘家那村里的人,同族同姓,母亲让我称呼他为七姥爷。七姥爷脸色赤红,头上戴一顶破旧的单帽,耳朵上挂着两个兔皮缝成的护耳,支棱着两圈白毛,看上去很是有趣。他将两只手交叉着插在袖筒里,看样子有点高傲。母亲让我走,去上学,我也想走,但我看到一个老太太朝着我们的白菜走了过来。风迎着她吹,使她的身体摇摆,仿佛那风略微大一些就会把她刮起来,让她像一片枯叶,飘到天上去。她也是像母亲一样的小脚,甚至比母亲的脚还要小。她用肥大的棉袄袖子捂着嘴巴,为了遮挡寒冷的风。她走到我们的篓子前,看起来是想站住,但风使她动摇不定。她将袄袖子从嘴巴上移开,显出了那张瘪瘪的嘴巴。我认识这个老太太,知道她是个孤寡老人,经常能在集市上看到她。她用细而沙哑的嗓音问白菜的价钱。母亲回答了她。她摇摇头,看样子是嫌贵。但是她没有走,而是蹲下,揭开那张破羊皮,翻动着我们的三棵白菜。她把那棵最小的白菜上那半截欲断未断的根拽了下来。然后她又逐棵地戳着我们的白菜,用弯曲的、枯柴一样的手指。她撇着嘴,说我们的白菜卷得不紧。母亲用忧伤的声音说:“大婶子啊,这样的白菜您还嫌卷得不紧,那您就到市上去看看吧,看看哪里还能找到卷得更紧的吧。”我对这个老太太充满了恶感,你拽断了我们的白菜根也就罢了,可你不该昧着良心说我们的白菜卷得不紧。我忍不住冒出了一句话:“再紧就成了石头蛋子了!”老太太抬起头,惊讶地看着我,问母亲:“这是谁?是你的儿子吗?”“是老小,”母亲回答了老太太的问话,转回头批评我,“小小孩儿,说话没大没小的!”老太太将她胳膊上挎着的柳条箢斗放在地上,腾出手,撕扯着那棵最小的白菜上那层已经干枯的菜帮子。我十分恼火,便刺她:“别撕了,你撕了让我们怎么卖?!”“你这个小孩子,说话怎么就像吃了枪药一样呢?”老太太嘟哝着,但撕扯菜帮子的手却并不停止。“大婶子,别撕了,放到这时候的白菜,老帮子脱了五六层,成了核了。”母亲劝说着她。她终于还是将那层干菜帮子全部撕光,露出了鲜嫩的、洁白的菜帮。在清冽的寒风中,我们的白菜散发出甜丝丝的气味。这样的白菜,包成饺子,味道该有多么鲜美啊!老太太搬着白菜站起来,让母亲给她过称。母亲用秤钩子挂住白菜根,将白菜提起来。老太太把她的脸几乎贴到秤杆上,仔细地打量着上面的秤星。我看着那棵被剥成了核的白菜,眼前出现了它在生长的各个阶段的模样,心中感到阵阵忧伤。终于核准了重量,老太太说:“俺可是不会算账。”母亲因为偏头痛,算了一会儿也没算清,对我说:“社斗,你算。”我找了一根草棒,用我刚刚学过的乘法,在地上划算着。我报出了一个数字,母亲重复了我报出的数字。“没算错吧?”老太太用不信任的目光盯着我说。“你自己算就是了。”我说。“这孩子,说话真是暴躁。”老太太低声嘟哝着,从腰里摸出一个肮脏的手绢,层层地揭开,露出一叠纸票,然后将手指伸进嘴里,沾了唾沫,一张张地数着。她终于将数好的钱交到母亲的手里。母亲也一张张地点数着。我看到七姥爷的尖锐的目光在我的脸上戳了一下,然后就移开了。一块破旧的报纸在我们面前停留了一下,然后打着滚走了。等我放了学回家后,一进屋就看到母亲正坐在灶前发呆。那个蜡条篓子摆在她的身边,三棵白菜都在篓子里,那棵最小的因为被老太太剥去了干帮子,已经受了严重的冻伤。我的心猛地往下一沉,知道最坏的事情已经发生了。母亲抬起头,眼睛红红地看着我,过了许久,用一种让我终生难忘的声音说:“孩子,你怎么能这样呢?你怎么能多算人家一毛钱呢?”“娘,”我哭着说,“我……”“你今天让娘丢了脸……”母亲说着,两行眼泪就挂在了腮上。这是我看到坚强的母亲第一次流泪,至今想起,心中依然沉痛。 我眼中的阿城阿城的确说过我很多好话,在他的文章里,在他与人的交谈中。但这并不是我要写文章说他好的主要原因。阿城是个想得明白也活得明白的人,好话与坏话对他都不会起什么反应,尤其是我这种糊涂人的赞美。 十几年前,阿城的《棋王》横空出世时,我正在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学系里念书,听了一些名士大家的课,脑袋里狂妄的想法很多,虽然还没写出什么文章,但能够看上的文章已经不多了。这大概也是所有文学系或是中文系学生的通病,第一年犯得特别厉害,第二年就轻了点,等到毕业几年后,就基本上全好了。但阿城的《棋王》确实把我彻底征服了。那时他在我的心目中毫无疑问是个巨大的偶像,想象中他应该穿着长袍马褂,手里提着一柄麈尾,披散着头发,用朱砂点了唇和额,一身的仙风道骨,微微透出几分妖气。当时文学系的学生很想请他来讲课,系里的干事说请了,但请不动。我心中暗想:高人如果一请就来,还算什么高人?很快我就有机会见到了阿城,那是在一个刊物召开的关于小说创作的会议期间,在几个朋友的引领下,去了他的家。他家住在一个大杂院里,房子破烂不堪,室内也是杂乱无章,这与我心里想的很贴。人多,七嘴八舌,阿城坐着吃烟,好像也没说几句话。他的样子让我很失望,因为他身上没有一丝仙风,也没有一丝道骨,妖气呢,也没有。知道的说他是个作家,不知道的说他是个什么也成。但我还是用“真人不露相,露相不真人”来安慰自己。后来我与他一起去大连金县开一个笔会,在一起待了一周,期间好像也没说几句话。参加会议的还有一对著名的老夫妻,女的是英国人,男的是中国人,两个人都喜欢喝酒,是真喜欢,不是假喜欢。这两口子基本上不喝水,什么时候进了他们的房间什么时候看到他们在喝酒,不用小酒盅,用大碗,每人一个大碗,双手捧着,基本上不放下,喝一口,抬起头,笑一笑,哈哈哈,嘿嘿嘿。哈哈哈是女的,嘿嘿嘿是男的。下酒的东西那是一点也没有,有了也不吃。就在这两个老刘伶的房间里,我们说故事,我讲了一些高密东北乡的鬼故事,阿城讲了一些天南海北、古今中外的人故事,男老刘伶讲了几个黄色的故事。说是黄故事其实也不太黄,顶多算米黄色。女老刘伶不说话,眯着眼,半梦半醒的样子,嘴角上挂着一丝微笑。在讲完了旧故事又想不出一个新故事的空当里,我们就看房间里苍蝇翻着筋斗飞行。我们住的是一些海边的小别墅,苍蝇特多。苍蝇在老酒仙的房间里飞行得甚是古怪,一边飞一边发出尖厉的啸声,好像陷入螺旋改不出来往下坠落的战斗机。起初我们还以为发现了一个苍蝇新种,后来才明白它们是被酒气熏的。阿城的儿子不听故事也不看苍蝇,在地毯上打滚竖蜻蜓。在这次笔会上,我发现了阿城一个特点,那就是吃起饭来不抬头也不说话,眼睛只盯着桌子上的菜盘子,吃的速度极快,连儿子都不顾,只顾自己吃。我们还没吃个半饱,他已经吃完了。他这种吃相在城里算不上文明,甚至会被人笑话,我转弯抹角地说起过他的吃相,他坦然一笑说自己知道,但一上饭桌就忘了,这是当知青时养成的习惯,说是毛病也不是不可以。其实我也是个特别贪吃的人,见了好吃的就奋不顾身,为此遭到很多非议,家中的老人也多次批评过,见到阿城也这样,我就感到自己与他的距离拉近了许多,心中也坦然了许多:阿城尚如此,何况我乎?阿城写完他的“三王”和“遍地风流”之后就到美国去了,虽远隔大洋,但关于他的传闻还是不绝于耳,最让人吃惊的是说他在美国用旧零件装配汽车,制作出各种艺术样式,卖给喜欢猎奇的美国人,赚了不少钱。后来他回北京我去看他,问起他制造艺术汽车的事,他淡淡一笑,说哪会有这样的事?近年来阿城出了两本小书,一本叫做《闲话闲说》,一本叫做《威尼斯日记》,阿城送过我台湾版的,杨葵送过我作家版的,两个版本的我都认真地阅读了,感觉好极了,当然并不是因为他在书中提到了我(而且我也不记得讲过这样一个故事)。实话实说我觉得阿城这十几年来并没有进步,当然也没有退步。一个人要想不断进步不容易,但要想十几年不退步就更不容易。阿城的小说一开始就站在了当时高的位置上,达到了一种世事洞明、人情练达的境界,而十几年后他写的随笔保持着同等的境界。 读阿城的随笔就如同坐在一个高高的山头上看山下的风景,城镇上空缭绕着淡淡的炊烟,街道上的红男绿女都变得很小,狗叫马嘶声也变得模模糊糊,你会暂时地忘掉人世间的纷乱争斗,即便想起来也会感到很淡漠。阿城的随笔能够让人清醒,能够让人超脱,能够让人心平气和地生活着,并且感受到世俗生活的乐趣。阿城闲话闲说到了魏晋的志怪志人,以至唐的传奇,没有太史公不着痕迹的布局功力,却有笔记的随记随奇,一派天真。后来的《聊斋志异》,虽然也写狐怪,却没有了天真,但故事的收集方法,蒲松龄则是请教世俗。莫言也是山东人,说和写鬼怪,当代中国一绝,在他的家乡高密,鬼怪就是当地的世俗构成。像我这类四九年后城里长大的,只知道“阶级敌人”,哪里就写过他了?我听莫言讲鬼怪,格调情怀是唐以前的,语言却是现在的,心里喜欢,明白他是大才。八六年夏天我和莫言在辽宁大连,他讲过有一次他回家乡山东高密,晚上进到村子,村前有个芦苇荡,于是卷起裤腿涉水过去。不料人一搅动,水中立起无数的小红孩儿,连说吵死了吵死了,莫言只好退回岸上,水里复归平静。但这水总是要过的,否则如何回家?家又就近在眼前,于是再到水里,小红孩儿则又从水中立起,连说吵死了吵死了。反复了几次之后,莫言只好在岸上蹲了一夜,天亮才涉水回家。这是我自小以来听到的最好的一个鬼故事,因此高兴了好久,好像将童年的恐怖洗尽,重为天真。引用了阿城的话,有拉大旗做虎皮之嫌。当年阿城说我是大才,沾自喜,仿佛真的就成了大才。但事过多年后,才发现这过度的表扬是害人不浅的糖衣炮弹。他让我迷糊了将近十年。直到现在才明白,我根本就不是什么大才,连中才也算不上。如果我这样的就算大才,那我们村子里的那些老头老太太都是超大才了。充其量我也只是个用笔杆子耍贫嘴的,用我们村子里的价值标准来衡量,属于下三滥的货色。我们村子里人经常奚落那些自以为有本事的人,说你有本事为什么不到中共中央里去?为什么不到联合国里去?最不济你也应该到省里去啊,何必再在这里丘着?听了乡亲们的话,我有犹如被当头棒喝般的觉悟,是啊,如果真是大才,何必还来费时把力地写什么小说?小说,小说,小人之语也,那些把小说说成高尚、伟大之类的人,无非是借抬高职业来抬高自己的身份。我想起多年前在我们县医院门口一个卖茶叶蛋的老太太那副骄傲的嘴脸,我想起一个给猪配种的人斩钉截铁的话语:没有我,你们就没有肉吃。其实,卖茶叶蛋的老太太可以骄傲,给猪配种的人也可以骄傲,因为他们毕竟是有用的人,唯独写小说的不值得骄傲。写小说的如果脸皮够厚,在外边骄傲还可以,如果回到故乡还骄傲,那就等着挨你爹的耳刮子、等着让你的乡亲们嗤之以鼻吧。“骗子最怕老乡亲”,这句话就是针对着写小说的说的。美国当年有“天才”之誉的小说家托马斯·沃尔夫,生前不敢回故乡,英国小说家劳伦斯也被他的乡亲宣布为不受欢迎的人,他们都是在外边吹牛太过,不知天高地厚,伤了乡亲们的感情。至于他们死后多年,故乡用宽广胸怀重新接受了他们,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不久前被请担任台北市驻市作家,与阿城同住一楼,期间多次相聚,感到阿城更神了。无论到了哪里,即便他坐在那里叼着烟袋锅子一声不吭,你也能感到,他是个中心。大家都在期待着他的妙语和高论。无论什么稀奇古怪的问题,只要问他,必有一解。且引经据典,言之凿凿,真实得让人感到不真实。不知道他那颗圆溜溜的脑袋瓜子里,是如何装进了这许多的知识。在阿城面前不能骄傲,犹如在我的乡亲们面前不能骄傲一样。这个人,越来越像一个道长了。 厨房里的看客  多年来我脑子里没有厨房的概念。当兵前在农村,做饭是母亲的事,与小孩子无关;即便是农村的大男人,几乎也没有下厨房做饭的,如果大男人下厨房做饭,会让人瞧不起。严格说起来农村也没有厨房,一进门就是堂屋,屋里垒着两个大灶,安着两口巨大的铁锅,完全可以把小孩子放进去洗澡。为什么要用这样的大锅?那是因为锅里不但要煮人吃的饭,还要煮猪吃的食,而且农村人的饭量比城里人要大得多,食物又粗糙,锅小了是不行的。除了这两口大锅,堂屋里还要安一张桌子,安不起桌子就用砖头垒一个台子,台子的洞里放着碟子碗筷之类,台面上就是安放祖先牌位的地方,侮辱了这地方,就跟侮辱了祖先是一样的。我的邻居家女人和人打架,实在打不过,就跑到人家的堂屋里,爬上那个供奉祖先牌位的地方,脱下了裤子。她这一手非常厉害,村子里几乎没有不怕的。堂屋的一角,是堆放柴草的地方,我们管那里叫草旮旯,天气寒冷时,猪就钻到那里睡觉。在我当兵以前,母亲要往锅里贴饼子时,经常让我帮她烧火,烟熏火燎,灰土飞扬,农村的厨房可不是个好玩的地方。我不愿帮母亲烧火,但很愿看母亲收拾鱼。吃鱼的机会很少,一年也就是那么三两次。每逢母亲收拾鱼,我就蹲在旁边看,一边看,一边问,还忍不住伸手,母亲就训斥我:“腥乎乎的,动什么?”当兵之后,连队里有大伙房,里边安的锅更大,不但小孩子可以进去洗澡,大人进去洗也没有问题。我很想当炊事员,因为炊事员进步比较快,立功受奖的机会多,可惜领导不让我当。星期天,我经常到伙房里去帮厨,体验大锅里炒菜的滋味。那把炒菜的锅铲差不多就是一把挖地的铁锹,打起仗来完全可以当做武器。用那样的大锅铲翻动着满锅的大白菜,那感觉真是妙极了。大锅里炒出来的菜,味道格外的好,无论多么高明的厨师也难做出军队里大锅菜的味道。我吃了将近二十年这样的大锅菜,感觉着已经吃得很烦,但脱离军队几年之后,又有些怀念。我四十岁的时候,终于有了自家的厨房。厨房是妻子的地盘,我轻易不进去,进去反而添乱。但只要是她收拾鱼的时候,无论多么忙,我也要进去看看。当然是她收拾海鱼时,收拾淡水鱼我是不看的,淡水鱼太腥,而且多半活着。海里的鱼能让我想起少年时期,想起许多的往事。青鱼来了时,应该是残冬初春时节,母亲说,看青鱼鲜不鲜,主要看它们的眼睛,如果它们的眼睛红得沁血,说明很新鲜,如果眼睛不红了,就说明不新鲜了。前面我说过,我们一年里吃不到几次鱼,我每次看母亲收拾鱼就听母亲给我讲关于鱼的知识。她说的也是她的童年记忆。那时好像鱼很多。四月里,新鲜带鱼上市,母亲说,你姥姥家门前那条大街上一片银白,全是鱼,那些带鱼又宽又厚,放到锅里一煎,滋滋地冒油。现在,这些带鱼,瘦得像高粱叶子,母亲愤愤不平地说,它们也配叫带鱼?还有什么大黄花鱼、小黄花鱼、偏口鱼、披毛鱼、那时的鱼真多啊,价钱也便宜,现在,鱼都到哪里去了呢?母亲说。现在我到厨房里看妻子收拾鱼,其实是借这个类似的场境回忆童年,回忆母亲的回忆,这就如同打通了一条时间的隧道,我一下子就回到了母亲的童年时代甚至更早,那时候,高密东北乡的鱼市上,一片银光闪烁,那是新鲜的海鱼在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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