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一些脍炙人口的散文或散文诗!
徐志摩的 < 沙扬娜拉>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
象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道一声珍重,道一声珍重,
那一声珍重里有蜜甜的忧愁。
沙扬娜拉!
徐志摩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惊异, 更无须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如 朱自清的《背影》 《荷塘月色》泰戈尔的《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都是广为传唱的 The furthest distance in the world is not between life and death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 But when i stand in front of you , Yet you don't know that I love you 而是我就站在你的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The furthest distance in the world is not when i stand in font of you, Yet you can't see my love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But when undoubtedly knowing the love from both, Yet cannot be together 而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却不能在一起 The furthest distance in the world is not being apart while being in love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却不能在一起 But when plainly can not resist the yearning, Yet pretending you have never been in my heart 而是明明无法抵挡这股想念,却还得故意装作丝毫没有把你放在心里 The furthest distance in the world is not when plainly can not resist the yearning, yet pretending you have never been in my heart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明明无法抵挡这股想念, 却还得故意装作丝毫没有把你放在心里 But using one's indifferent heart to dig an uncrossable river for the one who loves you 而是用自己冷漠的心对爱你的人掘了一条无法跨越的沟渠
走路随笔散文
步行上班,熟识的人见到就说:“好远,怎么不骑车?”我说几年不骑,车子早就转不动了。“哦,你可真行,天天跑,跑得又快,要我得跑半个小时了。”我说用不了,大约十五六分钟。路越走越短呢。她的车子往大路上走去了,我抄小道穿过依然荒芜的公园,往上班目的地走来。中午阳光很好,走得又快,后背就慢慢热处些细汗来。春天的季节,冬天的气温。在这阴晴难定、气温忽悠的时节,捂上三九的冬装,是必须的。
已经步行好些年了。开始每周还间或骑两次自行车,后来,就再也不动它了。再后来,竟觉得走路上班是最合适的方式,看别人骑车开车觉得多余:才几步路,还不够麻烦的!也是没车、没有高端大气上档次生活的物质基础,只好这样自我满足于走路中。于是,走过了丰夏瘦秋,走过了不惑之年,走出了好些年体重不增不减,走得意气飞扬。
还走出了许多意外收获。不说健康的事情,健康的事情因人而宜,走路好还是宅在家里好,躺着好还是玩蹦极好,实在不好定论;我的收获是神情的愉悦、目光的溢彩、与自然更多时间的接触、以及偶尔看天看地看人发现的新奇,还有一路时而得到的触点―猛然间从目光所及处得到的从未有过的感觉。要说我能坚持写点儿东西,还真得感谢这些年天天走路。有时候一个想法,走一路就基本有了腹稿;有时候遇见某个熟人,说几句话就得到一些启示,成为一个话题;有时候,看飞鹰盘旋、乌鸦东南,能联想起曾经的`离别;有时候,落日烁金,云霞万里,也成为点燃思想的光点。一路而来,经过的草木、道路、人物、鸟雀、车辆,季节变幻、远山近水、风云雨雪、沙尘晴空,无一不成为所思所想所叹所乐的源泉。春天来了,从小路土里洇出来的湿润开始,到榆树枝条上鼓凸出的黑褐色苞芽,到柳条绵绵,杨枝吐叶,直到泥土氤氲,蛤蟆开唱,如果不在小路上走,不可能见识得那么细致,也不可能与春天一起走进绿肥红瘦;秋天到了,从青翠欲滴到满树金黄,从蓬勃旺盛到一叶飘落,从丰满到简约直到“一丝不挂”,单是草木的变幻,单是色彩的勾勒,单是脚下土地温度的感觉,就能让人从中感悟出许多。
走路亦是怡情自然的好时候。追求自在自然的生活,如果借用其他工具行进,都不是那个味儿。为什么现在许多讲究生活质量的人都要千里迢迢到沙漠戈壁草原上行走?他们就是想用自己的脚步丈量一下生命的经纬度、想在砥砺筋骨的时候洗炼心灵。我有个好朋友,他们一家每到休息日,只要没有什么特别打扰,就一定要呼朋唤友地开车进山,专门花时间爬大半天的山,然后才累得狗熊般地回家,说这样才能找回舒服。旦森我想,他们生活在城里缺的,就是与自然的亲密接近,所以才要花费不菲地去找大地山峦,自虐般地接触自然,养育身心。我们生活在天然的自然小城,工作生活节奏缓慢,本来是给了我们机会与时间在自然中不徐不疾地行走、在路上天马行空地想象,在阳光和风雪里放飞希望的,如果放弃了这样的好机会而坐进车里、骑上自行车飞快地扬长而去,真是好可惜。我所以一直走路,其实就是尝到了这样的好处。好久以来,我觉得我的生活习惯都变化了好多。我要提前至少20分钟出门上班,我再也不会急急慌慌地从家里出门赶时间;我想走哪儿走哪儿,没有哪儿能把双腿阻拦;下班的时候遇到熟人随意地说话,听听乡风民怨里的故事,不必想回家多晚;下雪了悠然自得地在雪地里徜徉,在没有人走过的地方印下自己的脚印,拍进手机里留念;寒风凛冽中佝偻着身体赶路,品尝冬季送来的甜点;40度的日子里走树沟找阴凉忽而见到几丛清香的蘑菇一并挖出了喜欢……
当然,自行车小汽车仍然是非常好的交通工具,有急事的时候,还不能离开它们。小汽车更是生活质量改善和生活水平提高的显著标志,是现代家庭不可或缺的“大件”。我不因我走路而排斥别人改善生活质量提高生活水平,也不因为我不喜欢借助其他交通工具而认为别人使用交通工具不好。我只是觉得,在时间许可,在身体允许,在精神缺钙的时候,别只知道借助工具而荒废了我们自备的天然工具;在匆匆忙忙赶路的时候,别忽略或错过了身边无数毁念的美丽。
人,或许经历过交通工具的快捷与局限,才会找回自在自然;人或许经过了着急忙慌的阶段,才会找回悠然自得的田园,才会发现我们绕了一大圈,终究回到了曾经出发的地点,终纤迟困于知道,我们走路是得用双脚的,其他任何物质工具都不可替代。
自然是最美的,但我们总觉得它太土。只有灰霾蔽日、健康受损、金钱无用的时候,我们才能猛醒,我们离开它们太久了。
走路,让双脚天天为生命作主,让灵魂天天与天地对话,让肌肤天天在风里拉扯,便能很好地感知活着的意义,便能很好地懂得生活的真谛。
不忙的人,不忙的时候,在没有雾霾丽日晴空里多走走路,真是件不可多得的好事。
路越走越短。无论多远的路,走得多了,就不觉得长。剩下的路越来越短了,每天走路的历程都值得万般珍惜。只要两条腿还能动弹,走路将一直是我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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