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狗狗跑过来舔你时,显示你们之间有很深的羁绊,这代表它非常信赖你。下面是我给大家带来的,供大家欣赏。
:狗
睁开眼后,一团毛茸茸的稿首东西蜷在床头柜上,见你醒来,也不喧嚷,静静地,舒开了身子,跃到地上,在地上踱来踱去,有时又将前肢搭在床边,不时挠著毯子,溜黑溜黑的毛,只有胸前一簇白色,好似一位穿着西服的绅士,宝石般的眼睛镶嵌在小脸上,死死地盯着你,尾巴从左摇到右友摇到左。似乎在向你问好。“这是我的宠物狗,溜溜。”你会不禁在心中默念著,嘴边泛起一丝笑意。
只有几个月大的狗,又是杂交的品种总不禁让人感到很可爱,它的腿很短奔跑的时候步子又快又小,走在大街上,商店中,不时有人驻足或回头。
“好可爱!”
“萌萌哒!”
“我能抱抱它么?”
“要是这是我的狗狗该多好!”
……
在不断的夸赞中,你为它自豪,心中扬起了笑,却面色不改,又将它用狗链拴住,牵着走,颈子不觉稍稍上扬,似乎在告诉别人:“这是我的狗!”
它有一个非常好的习惯,就是不随地大小便。你很庆幸你有这样的聪明的狗,于是你将它带到办公室去了。倏然,它慌忙地跑来跑去,不时叫着,以你为它正玩得开心呢,可“同事”的一语点醒梦中人:“啊!它在饮水机旁尿尿了!”于是你也慌忙地拿拖把拖干净,这才明白,敢情它方姿简才是在找厕所!看来再聪明的狗也得有一个聪明的主人啊!
它似乎又不识抬举,每天好骨好肉地伺候着它,它却瞧都不瞧一眼,只是用那可怜巴巴的眼神望着你手中的美味。“愚笨的家伙!”你破口骂道。而当别的狗狗来抢它食物时,它凶得很哩!驱走别狗后,又大摇大摆地走到食物前……看它那狼吞虎咽的模样,真让人忍俊不禁,两小前腿死死地抱着骨头,生怕一不小心它就会溜走。半眯着眼睛张著小嘴左啃右啃,小小的牙齿与骨头一下一下地摩擦出声响,喉咙里还哼哼地叫着劲,“咔吧”一声,骨头碎了,看它那傻傻的幸福模样,相信你心里也忍不住想要和他抢上一抢。
狗是通人性的,它在你快乐的时候撒娇要抱抱,在你伤心的时候逗你玩让你开心起来,在你生气的时候装可怜想打有于心不忍……
狗若爱你,就会永远爱你,不论你做了什么事,发生了什么事,经历了多少时光……因为它的世界只有你。
:狗
说起狗这东西,人人都知道,也可能人人都养过,但谁会认认真真的揣摸过狗,人们总凌驾于狗之上,任意驱使著狗,要说狗的命运是最惨的,从生下来到死,从上辈到祖祖辈辈,都是在谩骂声度过,在乞求中生活,特别是中国人最爱用狗来骂人,像什么:狗东西、 *** 、狗改不了吃屎、哈巴狗等等。可见中国人是最讨厌狗的,我总觉得这对狗是不公平的。不管怎么说狗对人类还是有贡献的。比如现在家庭养的宠物狗,它给一些家庭主妇、公子小姐带来无尽的乐趣;还有养的看家护院的狗,都对人们有一定的益处。
但是,不管狗如何表现自己,总是背上骂名不说,一不小心还会被主人吃掉,或者卖给狗肉店,成了人们口中的美味佳肴。我记得小时候我们那里是不吃狗肉的,因为听老人说不知什么时候形成的规矩,狗肉是不能上桌的,你看狗有多可怜,活着受人驱使、欺负,死了自己的肉都不能上桌,狗想想自己连鸡、鸭、猪、鹅都不如,真是被人歧视到了极点。
咳,歧视就歧视吧,狗们也习惯了,也不把它当回事,狗就是狗。它也没有什么能力和力量去为自己辩护,反成它的职责就是看家护院,狗想到此也就释然了。不过也有人在一篇写狗的文章里,为狗说了一句公道话“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可不是嘛,没有哪一条狗是真正老死的。
狗一辈子都受人欺负,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不管是傻子还是疯子,谁都可以拿狗撒气、开涮。小孩会拿起石头砸狗,他们并不是因为狗咬了他,而是觉得好玩。大人好像还友善一点,有时会拿一个自己肯得净净的骨头扔给狗,狗明明看着人已经把骨头上的肉肯得光光的,但还是如获至宝一样,赶紧把骨头叼在一边,拼命的啃著,并向丢骨头的施主投去感恩的目光。傻子和疯子就不一样了,他们会拿着一根打狗棍,拼命的追赶着狗,拼命的打狗,狗会一面躲闪傻子和疯子的追打,一迹敬裤面发出吓人的呜呜声,想把疯子或傻子吓退,但疯子傻子不吃这一套,还是傻笑着,拼命的追打狗,狗实在没办了,就回头狠狠照傻子、疯子的大腿上咬一口,狗看见傻子、疯子的大腿上鲜血直流,狗知道自己也已经疯了,狗刚刚松口气,不料想它又遭到傻子、疯子近乎疯狂的报复,只见他们张开嘴照着狗肚子就是狠狠地一口,这时狗真的傻了,它万万没想到,人怎么也会像狗一样咬自己。
狗也有欺负人的时候,不是有一句话嘛“狗眼看人低”,是呀,在狗的眼里,它只认它的主人,只要主人一声令下,不管你是谁,不管你官大官小,富贵贫贱,它是冲上来就咬,狗心里最清楚,吃人家的嘴软,你说你吃人家的,你能不听人家使唤吗?所以说工作是一丝不苟,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只要往门口一站,那敬业精神就来了,谁要没经主人允许,你硬往里闯,那可是狗对不起你了,咬你没商量。狗有时净下心来想一想,自己这一辈子为了主人也尽心了,可也得罪了不少人,也挨了不少骂,甚至有人在背后捏造事实,想把狗整垮整死,狗也不想这样,但狗又能怎样?
:狗
我喜欢狗。这一点熟悉我的朋友在我的小说里不难看出,我曾以狗为题材写了短篇小说《黑子》和《老人与狗》。《黑子》发表后,圈子里朋友老万就送了我一个外号:5大夫5大夫是《黑子》里面一个形像不太好的人物。《老人与狗》是写老年人心理孤独的一篇社会问题小说,发表后也引起了一点儿反响,辽宁和北京的两家文学刊物的小说编辑曾来信约我给他们撰稿。
我喜欢狗,因为我觉得狗是人类可引为朋友的动物,它信任人类,忠实于人类,服务于人类。它为主人看家护院,极尽职责。再穷的主人它也不会弃他而去。它替牧人守护着羊群,时刻准备着与野狼搏斗。满族人不吃狗,据说狗救过老罕王的命。
我喜欢狗,缘于我少年时代曾先后养过两只狗。第一只是叫做四眼的黑狗,它全身墨黑,四个蹄子却是白的,眼睛上面有两块拇指肚大小的白毛。它很漂亮,也极爱干净。我放学回来,它总是扑到我身上与我亲热一番。星期天我带它到野外去玩,它跑在前面,拉下我一段路,然后再跑回来,与我亲热一下,再向前跑去。它是一只天性快乐的狗。它也带给我许多快乐,它陪我在蓝天下的草地上捉蝈蝈,我拍一下它的头,不让它动,它很乖,就蹲坐着一动不动。等我逮住了蝈蝈,它就跳起来,围着我摇著尾巴转来转去,眼神儿柔柔的,亮亮的,姿态极像一个欢呼雀跃的孩子,虽然它不出声。我陪它去林边地头捉鹌鹑,鹌鹑肥胖,是一种很笨的鸟,飞不高也飞不远。一发现了鹌鹑,它就箭一般地冲上去,鹌鹑飞不到50米就得停下来歇息。50米对它来说小菜一碟,蹭蹭几下子就蹿到了,鹌鹑再起来,这样折腾几个回合,鹌鹑飞不动了,只好就擒。这样我俩就有了一顿美餐,我把鹌鹑烧熟了,头和内脏给它,有时也撕一条腿给它,我俩都吃得很香。
可惜它突然死掉了,吐了许多沫子,父亲说它可能吃了什么有毒的东西,是中毒而死。
我伤心得大哭一场,把它埋在园子里的李子树下。父亲答应再给我要一只狗。
第二只狗是狼狗与当地笨狗交配的产物,欲称二串子。这只狗刚抱来很小,眼睛雾濛濛的带着点蓝色。它的出生地是一个叫大肚川的荒山沟,它的母亲的主人姓高。由此我给它取了一个接近人类的名字——高来川。
当我在饭桌上郑重地向父母宣布这一决定的时候,父母先是楞了一下,接着便一齐大笑起来,父亲笑得碰翻了酒杯,母亲笑得流出了眼泪。我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可笑的。过后,我知道了父亲当时的笑是一种赞许的得意的笑,因为我听父亲与人闲谈提到这件事时夸我想象力丰富,母亲与邻居唠嗑时称赞我嘴巧。那会儿我读小学四年级,看来,我爱想入非非胡编乱造的毛病打小就有了。
高来川来时还不会汪汪,只会奶声奶气地呜呜,它还在想它的妈妈。晚上喂饱之后,我给它铺一块毡子,盖一个鹅毛垫子睡觉。渐渐地,它眼睛里那层雾褪去了,跟我也熟了,没事的时候,我逗它玩,训它跑跳。玩累了,我坐在地上休息,它支起前爪,瞪着一双充满信任的小眼睛看着我。呵,现在我还能回忆起那双眼睛,那真是一双天真纯净的睛睛。
高来川长到半大的时候,开始凶起来了。父亲是医生,常有人到家来找看病。对于生人,它不像当地笨狗那样先叫后咬,它总是不声不响地猛扑上去,咬著了人时,它才嗓子眼里发出低沉的吼声。
为安全起见,父亲找来一条铁链把它拴了起来。它恨那条束缚它自由的铁链,使劲地挣,用尖尖的雪白的牙齿咬,都不奏效,便朝我露出救援的目光。我当然不愿它受委屈,可我又不敢放开它,真把人咬坏了岂不麻烦?
后来,想了一个折衷的办法,院子里有母亲晒衣服的一根铁线,一端拴在大门柱子上,一端拴在椽子上,我把铁链头上那节串到铁线上,这样它就有了近二十米的活动余地。
开始不久,上面传下来一个命令:打狗。很快组织了打狗队,那些人拎着半自动步枪,走街串巷,挨门挨户地搜,见着狗就一枪撂倒。那会儿我的高来川已经是一只威风凛凛的大狗了,它的毛是黄色的,毛尖却是黑色的。它很少汪汪叫,它总是低沉地呜呜地吼。
为了让它躲避厄运,我把高来川藏到了仓房里。打狗队里有一个叫高来顺的人,是我家的邻居,他早就讨厌我的狗叫高来川,这次总算有了机会。他带着打狗队来到我家院里,那些人有许多都是认识父亲尊重父亲的,见院里没狗,就往外撤。高来顺不干,说这家有狗,肯定藏起来了。就到处搜,终于搜到了仓房,还没等开启仓房门,高来川就在里面凶凶地吼了。于是,高来顺一脚踹开仓房门,一枪打死了高来川。
那以后,我再也没养狗。
流年似水,一晃许多年过去了。
如今,人们都知道爱护动物保护动物了,虽然还有些人在吃狗,但起码不会再有那种残忍荒诞的打狗命令了。
可惜我现在住在楼房里,若住平房,有个院子,我一定还会讨一只狗来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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