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演义》:关羽降曹是败笔
关羽降曹之事,就正史来看,其本身并无什么不妥,关公就和当时的很多英雄一样(包括刘备),一个主子亡了,就投奔到另一个主子那里去,以求得以一展自己的抱负,而关羽唯一与众不同的就是,虽然处身于曹营之中,却时刻想着回归刘备门下,并最终成行,《三国志》里是这样说的:“曹公壮羽为人,而察其心神无久留之意,谓张辽曰:‘卿试以情问之。’既而辽以问羽,羽叹曰:‘吾极知曹公待我厚,然吾受刘将军厚恩,誓以共死,不可背之。吾终不留,吾要当立效以报曹公乃去。’辽以羽言报曹公,曹公义之。及羽杀颜良,曹公知其必去,重加赏赐。羽尽封其所赐,拜书告辞,而奔先主於袁军。”这一行为使其不愧于后人将之奉为忠义之神。
然而,这一在当时看来很正常的降曹事件,在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内都给后世的道学先生所不耻,他们满脑子里面就是所谓的“忠臣不事二主”,你关羽事备却又降操,先后事奉了两个主子,别人可以,可是对于“忠义之神”来说,却实在是个大大的污点。怎么办呢?正史如此,谁也无可改变,那就只好重写这段故事,把关公的“变节”写成是无可奈何,迫不得已之举,那这个历史“污点”不就可以大大美化一番了吗?于是,从最初的三国类评话起,到《三国演义》最终成书,关羽的形象都在不断地给美化,于是有了“土山约三事”,有了“降汉不降曹”,有了“挂印封金”,有了“过五关斩六将”,整整四回的情节,终于将这个“污点”给好好地美化了一番。只不过,在我看来,这四回情节却实在经不起推敲。
一、“降汉不降曹”之不智不义。曹是汉贼,而关是忠义之臣,忠义之士去降一个反叛之臣,在道学先生那里是过不了关的,怎么办呢?于是就弄了个“降汉不降曹”出来,让关羽降了大汉朝庭,也就免除了做汉贼帮凶的尴尬了。但我们要知道,在《三国演义》的大部分时间里,天下都还是汉天子的天下,无论这个天子是多么的弱势,他在名义上还是天下共主,强势者如曹操,也只能“挟天子以令诸侯”,甘于位居汉帝之下。那么,汉天子治下,什么人才需要向汉天子投降呢?只有两种人:一是夷人,也就是少数民族;一是反叛。关羽当然不是夷人,那么他就是反叛喽?如果不是反叛而是大汉子民,在汉天子治下,还要去向天子投降,那还不成了一个大笑话?所以,如果关羽要向汉天子投降而不是向曹操投降的话,那他必然要承认一个前提:他是反叛!当然,如果他仅仅是一个人独来独往,那么降汉不降曹只不过是不智而已。但是,别忘了,他可是刘皇叔刘备的家臣,更糟的是,《三国演义》让他和刘皇叔有结义之情,那么,刘备的家臣兼兄弟是反叛,那刘备自然也不例外了是个反叛了?仅仅是因为保守自己的名节,就把自己以为自己的兄长陷于反叛的危险境地,不但不智,而且不义,不义是因已,不义是害了兄长负上反叛之名。而降曹就不同了,因为不论曹刘,那时都还自认是汉天子之臣,事曹事刘只是东家打工还是西家打工的区别,再往上说,也还都是在为汉天子出力,就远远跟反叛搭不上界。
二、“屡表忠心之无谋无智”。在“降汉”之后,道学先生们还不满足,于是又生出事端来,这就是让关羽不断地在曹操面前表达忠刘之意:从曹操那领了件袍子,就将之穿在刘给的袍子之下,以示不忘旧主;拿了赤兔马又喜不自胜,说是可以凭此早日和兄长相见。这一段在正史里倒是有些影子的,那就是关羽向张辽表白心迹的话,但那也只是两个人的私下谈心而已,而且,裴松之在这里还有一个注,说是张辽曾犹豫过要不要向曹操汇报,不报是不忠,报了怕会害了关羽性命。可见,在历史上曹操的暴涙凶残也是有点儿影子的。何况《三国演义》里将曹操的凶残和喜怒无常大大地强化了,关羽应该有所耳闻有所目睹的,可明明知道对方是这样一个人,却要不断地刺激他,那不是把自己往死路上整吗?当忘乎所以地表忠心的时候,却又不记得张辽所说的三大罪了,不知道自己之所以要忍辱“降汉不曹”就是为了能留条小命下来完成兄长的托负了,完全不担心一旦激起了曹操的怒火,自己的这一番做作,就完全没有了意义,反而让自己落了一个不忠的骂名。更为可笑的是:道学先生们为了让关羽完成这场表演,竟一改以往的风格,将整书中都暴涙凶残,喜怒无常的曹操写得比刘备还要仁慈,以往稍有忏触就处死对方的曹操(参见不久之后的横槊赋诗),竟对关羽一再忍让,实在让人惊讶。也从中可以看出关羽之不智无谋:如果不是曹操突然间的心智失常,只怕关羽早就“万死不迟”了。
三、“挂印弃官”之不忠。正如前面所讲的,当时名义还是汉天子治下,还是汉朝江山,所以普天之下,莫非王臣。而且关羽所做的官,无论是偏将军也好,汉寿亭侯也罢,都是汉天子封的官,也就是说关羽做的是汉朝的朝臣而不是曹操的家臣,可是,关羽出走之时,挂的印却是汉寿亭侯印,也就是说弃了汉朝的官不做(正史里只说尽封所赐,没有说挂印弃官),却又没有向汉天子说一声,那是私下行动,这样的弃官行动,可是等同于反叛的啊。再者,临走之前,多次向曹操辞行,却一次也没有去向汉帝辞行,那岂不是“知有曹丞相,不知有汉天子”?而且此行弃官出走,不为别的,只为了去重新做另一个汉臣的家臣,将家臣的地位看得比汉臣的地位还重,岂不是说汉天子的地位比汉臣还要低?做着汉朝的官,吃着汉朝的米,却完全不将大汉天子放在眼里,那还不是反叛是什么?
四、“刀尖领袍”之无勇无谋。等到关羽出走了,曹操送行,送给关羽一件战袍,这回关羽又犯糊涂了,竟无礼到用刀尖去领袍子,等到众将发怒的时候,却由曹操代他开脱:我们这里三十几个人,他才一人一骑,自然会疑心我们对他不利的。这在我看来简直就是一个笑话。只要是会思考的人都应该知道:自己才一个人而对方有三十几个人,而且其中猛将也不在少数,双拳难敌四手,主动权完全在对方手里,对方要想硬留自己,那也只是举手之劳而已,就算他留自己不得,一面用人缠住自己,一面却派人去将刘备的两个老婆捉回来,那自己还不是得同样束手就范?无论自己如何神勇,如何戒备,都是无法阻止对方做这两件事的(缠住自己和捉回两个女人),既然如此,与其全神戒备地做出一些无礼的举动来激怒对方,倒不如恭敬有礼地对待对方,反而显得自己临危不惧,有大将之风。而“刀尖领袍”这样的事,看起来,象极一个书生在面对危难时的手足无措,而不似一个勇冠三军的将军的所为,显得极为无勇无谋。
五、“五关斩将”之不忠不仁。关羽投刘的路上,共斩各州关将、守六名,计有东岭关守将孔秀,洛阳太守韩福、牙将孟坦,汜水关守将卞喜,荥阳太守王植,黄河渡口守将秦琪。这六个人中,有个将字的不是很明白做的是汉朝的官还是做的是曹操的家臣(曹操大权在手,派家臣来守汉关也不足为奇),但两名太守却实实在在是汉朝的官,得的是汉朝的封赠,拿的是大汉的印把,无论他是否是替曹操办事,他都是“朝廷命官”,可就是这样的大汉臣子,关羽一路走过来就至少杀了两名。他不知道朝廷之臣不可擅杀吗?非也,就在本书第二回,张飞要杀当时身为河东太守的董卓的时候,刘备和关羽拦住了他,说:“他是朝廷命官,岂可擅杀?”可见关羽是知道此理的,可是在这里,他大刀一挥,就连杀了两个和那时的董卓同等官职的两名“朝廷命官”,杀了朝官,那就是反叛,可见其不忠,而一路过来,不问清红皂白,连杀六人(加上蔡阳是七个),只为人家挡了他的路,可人家那都是身受朝廷之命,守土有责的,更何况,没有拿得过关凭证的责任也在关羽(正史中应该没有这种东西),既然曹操已答应让他走路了,那讨过凭证过来也不是什么难事,可是却为了自己犯下了错误,滥杀朝廷命官,可见其不仁(但这在道学先生的眼中可能反而更是乐见的:大杀奸臣的手下,那可实在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啊。至于这些人的身份,那就只好暂时不予理会了)。
所以,四回下来,本来想着将关羽降曹之事粉刷得好看一点,但却反而将关羽粉刷成了一个不仁不义不忠不智,无勇无谋的武夫,岂非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