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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让生活更美好作文

2025-01-26 20:31:58 暂无评论 89 美文美句 散文   话题   读书   读书的散文

读书让生活更美好作文

不必说温婉的宋词,清丽的元曲,豪壮的唐诗,深邃的圣经;也不必说动人的神话在世间流传,美好的童话伴我悄然入梦,神奇的科幻把我从低谷引向山峰。单是身边简短的一篇散文,就有无限韵味,思想在这里净化,意境在这里升华。

小时候所接触的书籍大多是配有插图的童话故事。在那亦真亦幻如水晶球般的世界里,蝴蝶枕着香喷喷、甜津津的花蜜睡在花瓣里,小兔子睡觉时把长长的耳朵温驯地垂在额前,还有虚荣却很勇敢的小老虎,它们伴着我一起长大,把幼小的我引进阅读的领域,探寻书中的奥秘。有时我在路上,看到拿着书在公园小径旁坐着的大哥哥大姐姐,总会让人生出一种温文儒雅的感受,让我心生敬意,更对那一本散发着书香的书卷有着无限向往之情。

很快的,我成为了小学生,也就有了人生中的第一本语文课本,当我用那双稚嫩的小手抚摸着让我倍感亲切的书时,心里十分激动。而且从那时起,我便不再满足于仅仅只是读童话书了,《西游记》《爱丽丝漫游仙境奇遇记》《绿叶仙踪》等,稍大一些时,就试着去读一些名著,开始慢慢地领悟到阅读是一个净化心灵、陶冶情操的美妙过程,也忽而发现,阅读已是我的人生中最不可割舍的一部分,而且为那些刻苦读书的古人喝彩鼓掌,发誓要向他们学习,成为一个才学渊博的有志之士。

长大之后,步入初中,繁重的学习任务如约而至,然而我还是坚持每周都要抽时间阅读,总想着“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如果不读书,哪里求得“进步”呢?那样想着,就会觉得是该读一读,不求“笔下生花”,但求“胸中有本”。于是理所当然在爱上了唐诗宋词。“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的李清照,那该是一种怎样的憔悴呀!还有李白那“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豪迈,苏轼“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旷达豁然,让我如痴如醉,心生敬意,这时阅读能让我把紧绷了一天的大脑放松下来,让我从中获得了无限趣味。

我希望,如果阅读是一湾清快明亮的小溪,那么我就是游弋在溪中的一尾鱼;如果阅读是一簇芳香四溢的丁香,那我就是穿梭于花间的一只蝶;如果阅读是一缕温暖明艳的阳光,那我就是生长在阳光下的一株小草,如果你要问我为什么,我会回答道:不为什么,只因阅读,让生活更美好。

以读书为话题的散文。急!!!!!!!!!!!!!

读书

不知从何时起,最爱做的一件事就是坐在阳光下静静的读书,手边有杯咖啡更好。做这件事的乐趣在于一个人享受独处的时光。静静地,没有人催促你,陶醉在书本的香气和阳光下。这种喜欢,也促成了我宅的性格,只要不是必须的应酬,都喜欢呆在家中,不是为了别的,只是为了享受那一会纯粹的自我陶醉时间。如果非得出去不可,书包里必须有一本在读的书,是寻求某种安全感吧,在等待的时候,哪怕只读了两页,等候的阴郁心情也会一扫而光。

手边的咖啡也为读书时间增色不少,当然我喜欢加糖、加奶的咖啡。有人说这并不是真正爱咖啡、懂咖啡的人,我以为我只爱那苦甜相伴的滋味,如果只是苦我是受不了的,有如我喜欢苦甜相伴的生活一样。浓浓的奶香,醇厚的味道,流入嘴边的刹那,世界的其他事情都像是多余的,世界中只有我自己和那杯香浓的饮品,时间都是静止的。因为实在是爱咖啡的滋味,甚至也爱上了谈咖啡的书本,看咖啡都有哪些品类,看别人是如何品咖啡的,这种感觉像是在寻找知己一样。

再怎么爱咖啡,如果没有手中的书本,整个意境就差了很多。我喜欢看朴实的平装书,没有厚重的外壳,随意抓在手里,躺在床上或是窝在沙发都可以,而精装书恐怕只有摆在书架上充当门面时才凸显了它的价值。这个画面里拿书的人一定要穿着随意舒适,一身职业装硬硬的坐在办公桌前,就会将意境大大减分。

书的品类有很多,而我最喜欢是抒发作者真情实感的散文、书信或是日记类书籍。并不是不喜欢小说类的故事书籍,小时候会更喜欢看《基督山伯爵》之类的悬疑、探险类名著,只是年龄越大,就越不爱看那些华而不实的故事,更喜欢读有人情味,朴实的现实生活。最近更喜欢看灵修类书籍,这是因着张德芬《遇见未知的自己》后的一场人生变革。自从这本书后,好像对人生看了窍,然后随着书中的推荐一本本挖下去,挖到了上百本的好书,所有都让我受益匪浅,让我情绪不断稳定,心智也变得成熟,让我都开始不认识自己了。看着书架上那些被我读的书,我惊叹于如此之多,如此之广博,好奇于当年那个不懂世事的我是如何生活在这个烦乱的世界的。

我特别喜欢在书中划来划去,用彩色的笔将我最喜欢的句子划下来,有点像小时候上课划重点一样。当然能被我划下来的句子不是那么多,几句醍醐灌顶的句子就让我能受益很多年。我也喜欢将当时读书的感受用铅笔写在扉页上,选择铅笔是因为对自己那点感受或是自己的字迹总是存在着自卑感,如果有一天书被人借走,还可以马上涂掉那幼稚的痕迹,做快速的补救,在别人面前还是装成那个优雅的自己,而不是写出幼童字体的小孩儿。

最近一段时间更喜欢在网上写读书笔记或是书评,看到一本好的书,特别喜欢将之推荐出去,让更多的人受益。买错了的书,也希望赶紧给个差评,不让更多的人上当受骗。我的运气一直不错,我收集的几百本图书中,只有5%是不值得一读的,据说,这已经是很高的中彩率啦。每年几千元的书费,是我必备的开销,我从来不觉得买书是浪费钱的事情,一本好书,换来的是精神上的一次飞跃和变革,且是这区区几十元的书钱可以衡量的?

人生遇到不如意或困惑,我特别喜欢在书中找答案,而每次寻找,都能找到。我总是将其看做神启,觉得是个非常不可思议的事情。读到我想找的答案后,我会兴奋的很久都将微笑挂在脸上,遇见我的人一定以为我遇到了什么好事,其实只是找到了困惑已久的人生答案而已。

有时,读到兴头上,我会感觉和作者有穿越时空的神交感。我觉得像是和老友促膝长谈,她懂我,我也懂她,有时甚至我会大声的喊出来,写的太好了,就是这种感觉,有种找到莫逆之交的感觉从心底迸出。

有一次,读到海莲在她经典著作《查令十字街84号》对其购书的评价时,我不得不改变对买书的一些看法,她说,她绝不买一本没读过的书,那不是跟买衣服没试穿过一样冒失吗?回想我自己疯狂的购书举动,不禁有些汗颜。那些我购买来的5%不太好的书,多数是我随意购买的结果,而且我读书多数都很快,最多两周,快了两天就读完。这种感觉有点像现今社会的快餐一样,快速阅读后,有饱腹的快感,却在几日后甚至几小时后就再次觉得精神空虚难耐,想再次拿起其他书本继续阅读。就这样狗熊掰棒子似的阅读,虽让我对书中所述有某种印象,但精华却不能完全掌控。读到《查令十字街84号》这句经典的购书或是读书评论时,我再次审视自己的读书观,感叹,我只期许一见钟情后的速食般爱情,却忘了日久生情的甜蜜。重新审视书架上的书,我决定自此之后,反复阅读成为我读书的另一习惯。尤其那些曾一见钟情的好书,如果加上后期的日久生情,那这本书将会和我像夫妻一样,深知彼此了。

据说这种爱读书的感觉来自于遗传基因,我仔细观察了一下,原来我的姥姥,我的妈妈都是爱读书之人,虽然读的东西不同,但都是对文字、纸张甚或着迷。我很欣喜我被遗传上这个癖好,一个痴痴的爱书人,总能被冠上有学识、有气质的魅力皇冠。而我也因读书被许多人评为“较有气质的女人”,这对于一个长相平平的人,是多么好的一种荣耀啊!因着读书给自己带来的这些额外的荣誉,我也得将我的读书路继续走下去,直至天荒地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