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belles-lettres),按英语的字面意思解释为纯文学,它的定义是:“文学、修辞、诗歌艺术的总体,”修辞和诗歌也可以由“文学”来概括。
但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美文已不仅仅局限于文学、修辞、诗歌艺术三类了,其实修辞与诗歌艺术归纳入文学的领域内后,美文可以仅指文学,其中美文这个词语的字面意思就是美丽的文字。
著名语言学家张鹄在他出版的《文学语言艺术》一书中,曾写道,“有位中学语文老师对我说,'赵树理的语言质木无文!算不上好的文学语言。'这种看法显然是错误的,错就错在不懂得美的形态的多样性。人们一方面喜爱牡丹、芙蓉的浓艳、热烈,同时也钟情于腊梅、水仙的淡雅、素净。至于语言,'雄浑阔大是美,激昂慷慨是美,热情澎湃是美,富丽堂皇是美,而含蓄朴素同样是美。'(徐迟:《说散文》),赵树理语言的美就属于'含蓄朴素'这一种风格。”美文的文学性,艺术欣赏性,怡情冶性、净化心灵之优点,让人沉醉其中,无法自拔!这可能就是美文给人最大的收获所在吧!
背英语课文到底对学习英语有什么好处?
我以过来人的身份说一说。我曾经背诵过新概念英语二三两册中的不少课文。现在最熟的还能背诵小部分的是pumas at large。因为它是第一课印象深刻。要说背诵有用,可以增强一点语感和一点兴趣。但大部分整篇的背诵是无用最起码是无效的。因为不久就忘记了。边背边忘。就像狗熊掰玉米棒子,最后只剩下胳膊底下夹着的那个。因为文章中为了语境逻辑连贯,废话太多,你只能短暂记忆,很难长期记忆,你又不是天才。那些逼学生背诵文章的老师,你问他自己会背吗?呵呵。那么,学英语应该怎样背诵呢?应该背诵基本的对话句型,比如问路五句话,店员三句话等。因为可以学以致用,又比较短,好背也不容易忘记。有人会说,李阳的疯狂英语不就是大量的背诵吗?你看李阳让你背的那只是简单的励志对话,哪有什么长篇大论。况且他自己背过的东西早丢爪哇国去了吧。你看不少美国实用口语书,都是以简单对话代换的形式编排,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好背好用。那些鼓吹背书的老师,都是因为教学懒惰,自己不去钻研教法,让学生使劲背书好投机取巧,哈哈。
有用,
很有用,
十分有用,
特别的有用,
天字一号有用,
无与伦比的有用。
为什么有用?在学生阶段,没什么英语考试是靠背课本应付不了的。
业界有云:新概念背三本,考研英语不算事儿。
背课文是在以一种碾压的方式学英语。
尤其是对于那些懒得学语法的人来说,背功做的好,完全可以弥补这方面的不足。
最神奇也最重要的是,背功好的人,会很快有语感。有语感的好处自不待言,做题快,写出来的句子正宗。。。所以背过后忘了也没事,至少为启发语感增加了经验值。
此外,背的过程顺便练了口语和听力。
我见过很多大神,除了课本外,背了很多名篇,比如培根的《论读书》,梭罗的《瓦尔登湖》选段什么的。我课外的内容背的少,所以成就不大,但也背过了Abraham Lincoln的“The Gettysburg Speech”。
怎么背当然不是看着书自己背,虽然这样做的确也能应付考试。至少的是跟着课文录音跟读吧,否则一张嘴就是Chinglish,尴尬。
记得有个英语大神推介过一种背课文的方法,很好用:
我把背课文的习惯还用在了二外的学习上。二外我选的是日语,自学。我的方法是:
先学生词,
读三遍,
抄三遍,因为假名写出来像草书,抄起来和汉语书法没啥两样,
最后,背过。
就这么自学了半年,考研的时候,我二外考了5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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