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六年级我喜欢散文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好,可能是物、天气、心情……而我最喜欢的是阴天。
阴天,是我放松心情的天气,是最舒服、最清凉的。每逢阴天,微风轻轻地抚过我的脸庞,就有种说不出的舒适。它既没有烈日当空的炎热,也没有倾盆大雨的寒冷,只有仿佛身处天堂般的徐徐凉风。
可能有人会说,阴天其实和夜晚没有什么分别,但我觉得夜和阴天是不能相提并论的。阴天不像一片漆黑的夜晚,有璀璨灯火的点缀。它始终是单纯的,给人无限遐想的空间。萧瑟的秋天也配不上灰色的阴天,就像单调的荤菜配不上味道淡淡却倍感优雅的`素菜。
可能还会有人说,阴天会让人想睡觉,让人没有精神。但我并不这么觉得,这完全是人们的错觉,是唯心的,是人们给它凭空添上的“罪过”。精神状态应由自己掌控,不是大自然赋予的。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人尽皆知,它什么都可以改变,但就是不能改变关于人的一切。所以,只要自己让自己打起精神来,无精打采这种事就永远不可能发生。
我喜欢阴天,也喜欢阴天般的性格,宁静淡远。
二、散文欣赏:我喜欢静静地
有一首歌,只是名字已记不太清。很喜欢它开始时的一段读白“我喜欢你是静静的……”其实我也喜欢你、喜欢自己,都是静静的……
很喜欢阿桑的歌。舒缓的节拍,凄婉的旋律,再配上她那略有忧伤又稍沙哑的嗓音,简直是绝妙。但,常常听着听着就莫名地伤感起来,往日所有的不快都刹那间浮现在脑海。有限、脆弱的脑细胞禁不起这么强势的冲击,节节败退,于是,心情糟了起来。可心里却似乎很舒坦。我曾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有自虐倾向,只是一直没有去求证。但有一点可以确定以及肯定:情绪是会传染的,两个心一个情,是极容易产生共鸣的。
曾给一个好友说过,我不习惯快节奏的歌,听着心里不舒服,好像我的心脏在一步步跟着那强烈的节奏跑,浑身高度紧张,我不喜欢这种状态。我喜欢静静的!
这些或许都和我天生是个慢热性的人有关吧!我没有太多的爱好,所以没事干的时候无非就是发发呆,写写东西,看看书之类的,要不就是圈养寂寞――和芦荟仙人球对话,落地窗下看落日晚霞。我原想把寂寞当作“宠物”来养,当它只是附属品而已,可是“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浇愁愁更愁。”我爱上了这种感觉,就像我喜欢上那个孤独的女人以及她的歌一样,近乎痴迷。
时常我会在晚饭后一个人去操场,找一个没有人的角落,脱下鞋子,把带着汗味的脚踩在形状迥异的鹅卵石上。抬头是那几豆闪星,低头是我禁不住翘起的脚趾。我颤巍巍地走着,任星光浸泡,任鹅卵石淘气地抚摸着我的脚丫,痒痒中透着点点的疼。走着走着我发现,操场是那么地空旷,夜是那么地静谧,俨然是个精灵!
寂夜,星月微凉。星星就像一个个柔情似水的小眼睛,亮晶晶。我被她的鬼魅迷惑,差点要忘记这个真切的世界。
寂夜,风停。绿荫道两旁安静的垂柳剪碎骄傲的月光。看着那粉身碎骨的月光痛苦地在地上呻吟,莫名地心开始痛,开始有点同情。想去拾起那些碎片,可是我无论怎么努力终是无能为力。
寂夜,路灯瞳瞳。转身回去时我神经质地开始自言自语。“已经走得很远了,路灯也疲倦了,也该转身回宿舍了,要给被子床单说晚安了……”
清晨被闹钟喊醒,抹一把惺忪的双眼,挤着牙膏对镜子说早安。镜子里出现一个头发蓬乱,双眼布满血丝的孩子。“一定又是昨晚失眠!我似乎听到镜子的责备。洗脸梳头,背上我心爱的单肩包去餐厅。
一路无声,独享春日晨光。初生的朝阳光线是浅浅的,但依然很明亮。它静静地降落在那困意未消的'鸟儿身上,似乎是想撩起她们嘹亮清脆的喉咙,为新的一天奏响新的乐章。可是,不知是这些小家伙学会了偷懒,还是她们也想享受这难得的安祥,总之,他们缄口不言。如此几次亦是无效。太阳无奈,憋红了脸,慢慢爬到山腰,以挽回刚刚失去的颜面。其实太阳又何偿不知道静静地是多么地美好呢?我想。
黄昏,与月亮妹妹交班的时候到了,依然深陷沉醉的夕阳撒下最后一丝光亮不舍地离开,那道余辉被拉得很长很远……
当月光再一次泻满大地,万物又一次披上单调但不失高雅的外衣,方觉一天就这么安静地过去了。是夜,依然是静静地!原来无论白昼是如何地噪杂、如何地凌乱,夜总是静静地,静静地!
或许之前我是真的错了!为了招摇过市出尽了风头,可是人死如灯灭,到我们闭上眼的那一天,我们曾经费劲心机得到的一切能带走么?
或许平平淡淡才是真吧!静静地,不正是我所渴望的么?就这样静静地过度过余生不是很好么?
三、以“我喜欢”为题写一篇散文
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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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风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
我喜欢在春风中踏过窄窄的山径,草莓像个精致的红灯笼,一路殷勤地张结着。我喜欢抬头看树梢尖尖的小芽儿,极嫩的黄绿色里透着一派天真的粉红。
我喜欢夏日的永昼,我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傍山的阳台上。小山谷里稻浪推涌,美好的稻香翻腾着。慢慢地,绚丽的云霞被浣净了,柔和的晚星一一就位。
我喜欢看秋风里满山的芒。在山坡上,在水边上,白得那样凄凉,美而孤独。
我也喜欢梦,喜欢梦里奇异的享受。我总是梦见自己能飞,能跃过山丘和小河。我梦见棕色的骏马,发亮的的鬈毛在风中飞扬。我梦见荷花海,完全没有边际,远远在炫耀着模糊的香红。最难忘记那次梦见在一座紫色的山峦前看日出——它原来必定不是紫色的,只是翠岚映着初升的红日,遂在梦中幻出那样奇特的山景。在现实生活里,我同样喜欢山。
我喜欢看一块块平平整整、油油亮亮的秧田。那细小的禾苗密密地排在一起,她像一张多绒的毯子,总是激发我想在上面躺一躺的欲望。
我还喜欢花,不管是哪一种,我喜欢清瘦的秋菊,浓郁的玫瑰,孤洁的百合,以及幽闲的素馨。我也喜欢开在深山里不知名的小野花。我十分相信上帝在造万花的时候,赋给它们同样的尊荣。
我喜欢另一种花儿,是绽开在人们笑颊上的。当寒冷的早晨我走在巷子里,对门那位清癯的太太笑着说:“早!”我就忽然觉得世界是这样的亲切,我缩在皮手套里的指头不再感觉发僵。到了车站开始等车的时候,我喜欢看见短发齐耳的学生。我喜欢她们美好宽阔又明净的额头,以及活泼清澈的眼神。
我喜欢读信。我喜欢弟弟妹妹的信,那些幼稚纯朴的句子,总使我在泪光中重新看见南方那燃遍凤凰花的小城。最不能忘记那年夏天,他从最高的山上为我寄来一片蕨类植物的叶子。在那样酷暑的气候中,我忽然感到甜蜜而又沁人的清凉。
我特别喜爱读者的来信。每次捧读这些信件,总让我觉得一种特殊的激动。在这世上,也许有人已透过我看见一些东西。
我还喜欢看书,特别是在夜晚。在书籍里面,我不能自抑地要喜爱那些泛黄的线装书,握着它就觉得握着一脉优美的传统,那涩黯的纸面蕴含着一种古典的美。
历史的兴亡、人物的迭代本是这样虚幻,唯有书中的智慧永远长存。
我喜欢朋友,喜欢在出其不意的时候去拜访他们,尤其喜欢在雨中去叩湿湿的大门。当她连跑带跳地来迎接我,雨云后的阳光就似乎忽然炽然起来。
我也喜欢坐在窗前等他回家。虽然走过我家门的行人那样多,我总能分辨出他的足音。如果有一个脚步声,一入巷子就开始跑,而且听起来是沉重急速的大阔步,那就准是他回来了!我喜欢他把钥匙放进门锁的声音,我喜欢听他一进门就喘着气喊我的名字。
我喜欢松散而闲适的生活,我不喜欢精密地分配时间,不喜欢紧张地安排节目。我喜欢许多不实用的东西,我喜欢旧东西,喜欢翻旧相片。我喜欢美丽的小装饰品,像耳环、项链和胸针。我喜欢充足的沉思时间。我喜欢晚饭后坐在客厅里的时分。
我喜欢听一些协奏曲,一面捧着细瓷的小茶壶暖手。当此之时,我就恍惚能够想象一些田园生活的悠闲。
我也喜欢和他并排骑着自行车,于星期天在黎明的道上一起赴教堂。朝阳的金波向两旁溅开,我遂觉得那不是一辆脚踏车,而是一艘乘风破浪的飞艇在滑行。
我喜欢活着,而且深深地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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