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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季的散文。要写四个季节。要是名家名篇

2021-12-22 00:59:04 暂无评论 109 美文欣赏 名篇   名家   散文

1、《春》

《春》是现代散文家朱自清的作品。《春》是朱自清的散文名篇,最初发表于1933年7月,此后长期被中国中学语文教材选用。

在该篇“贮满诗意”的“春的赞歌”中,事实上饱含了作家特定时期的思想情绪、对人生及至人格的追求,表现了作家骨子里的传统文化积淀和他对自由境界的向往。

1927年之后的朱自清,始终在寻觅着、营造着一个灵魂深处的理想世界――梦的世界,用以安放他“颇不宁静”的拳拳之心,抵御外面世界的纷扰,使他在幽闭的书斋中“独善其身”并成就他的治学。《春》描写、讴歌了一个蓬蓬勃勃的春天,但它更是朱自清心灵世界的一种逼真写照。

2、《绿》

《绿》是中国现代散文家朱自清于1924年2月所作的一篇写景散文。全文以热情的笔调,对梅雨潭的景物进行了细致的描写,颂扬了祖国大自然的绚丽风光,写得清新细腻,漂亮缜密,精致玲珑,诗意盎然。表达了作者对美好境界的赞美和追求。

创作背景

《绿》写于1924年2月8日,选自朱自清《踪迹・温州的踪迹》。1923年,朱自清就聘浙江省立第十中学国文教员。闲暇时,他便结伴去瑞安仙岩的“梅雨潭”游玩。在萧索、悲凉的季节里,写下了这篇散文。

3、《荷塘月色》

《荷塘月色》是中国文学家朱自清任教清华大学时所写的一篇散文,因收入中学语文教材而广为人知,是现代抒情散文的名篇。

文章写了荷塘月色美丽的景象,含蓄而又委婉地抒发了作者不满现实,渴望自由,想超脱现实而又不能的复杂的思想感情,为后人留下了旧中国正直知识分子在苦难中徘徊前进的足迹。寄托了作者一种向往于未来的政治思想,也寄托了作者对荷塘月色的喜爱之情。

4、《秋天的况味》

《秋天的况味》是林语堂于1941年所作的一篇散文。

作者在文章中由秋天的赞许过渡到对人生的感悟,展现了林语堂抒发个人怀抱的小品文章的风格。全文行文舒缓悠游,侃侃而谈,笔调幽默,显示了作者达观清淡的人生态度。

创作背景

《秋天的况味》作于1941年1月,当时作者46岁,正初入中年之列。若以岁月来比人生,那作者此时则刚刚步人生之初秋。

在作者看来,“秋”是一年四时里最好的季节,它“代表成熟”,具有“温和”的格调和“古气磅礴”的气象,人生如“初秋”一般之中年阶段的“纯熟”和“恢奇”。或者说,作者是要借对“秋天”的描写,来表达自己对人生之“秋”的理解和领悟。

5、《济南的冬天》

《济南的冬天》是现代著名作家、剧作家、小说家老舍创作的一篇散文,最初发表于1931年4月,此后长期被中国中学语文教材选用。

《济南的冬天》是一篇充满诗情画意的散文,老舍在英国讲学六年之久,英国的雾气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还去了西南地区,因此来到被誉为“泉城”的山东省会济南后,感受非常强烈。

标题“济南的冬天”,简洁阐明了地点,节令。老舍紧紧抓住济南冬天“温晴”这一特点,描述出一幅幅济南特有的动人的冬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济南的冬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秋天的况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荷塘月色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春

秋天的况味(林语堂) 秋天的黄昏,一人独坐在沙发上抽烟,看烟头白灰之下露出红光,微微透露出暖气,心头的情绪便跟着那蓝烟缭绕而上,一样的轻松,一样的自由。不转眼缭烟变成缕缕的细丝,慢慢不见了,而那霎时,心上的情绪也跟着消沉于大千世界,所以也不讲那时的情绪,而只讲那时的情绪的况味。待要再划一根洋火,再点起那已点过三四次的雪茄,却因白灰已积得太多,点不着,乃轻轻的一弹,烟灰静悄悄的落在铜炉上,其静寂如同我此时用毛笔写在中纸上一样,一点的声息也没有。于是再点起来,一口一口的吞云吐露,香气扑鼻,宛如偎红倚翠温香在抱情调。于是想到烟,想到这烟一股温煦的热气,想到室中缭绕暗淡的烟霞,想到秋天的意味。这时才想起,向来诗文上秋的含义,并不是这样的,使人联想的是萧杀,是凄凉,是秋扇,是红叶,是荒林,是萋草。然而秋确有另一意味,没有春天的阳气勃勃,也没有夏天的炎烈迫人、也不像冬天之全入于枯槁凋零。我所爱的是秋林古气磅礴气象。有人以老气横秋骂人,可见是不懂得秋林古色之滋味。在四时中,我于秋是有偏爱的,所以不妨说说。秋是代表成熟,对于春天之明媚娇艳,夏日之茂密浓深,都是过来人,不足为奇了,所以其色淡,叶多黄,有古色苍茏之慨,不单以葱翠争荣了。这是我所谓秋的意味。大概我所爱的不是晚秋,是初秋,那时暄气初消,月正圆,蟹正肥,桂花皎洁,也未陷入懔烈萧瑟气态,这是最值得赏乐的。那时的温和,如我烟上的红灰,只是一股熏熟的温香罢了。或如文人已排脱下笔惊人的格调,而渐趋纯熟炼达,宏毅坚实,其文读来有深长意味。这就是庄子所谓“正得秋而万宝成”结实的意义。在人生上最享乐的就是这一类的事。比如酒以醇以老为佳。烟也有和烈之辨。雪茄之佳者,远胜于香烟,因其味较和。倘是烧得得法,慢慢的吸完一支,看那红光炙发,有无穷的意味。鸦片吾不知,然看见人在烟灯上烧,听那微微哗剥的声音,也觉得有一种诗意。大概凡是古老,纯熟,熏黄,熟炼的事物,都使我得到同样的愉快。如一只熏黑的陶锅在烘炉上用慢火炖猪肉时所发出的锅中徐吟的声调,是使我感到同观人烧大烟一样的兴趣。或如一本用过二十年而尚未破烂的字典,或是一张用了半世的书桌,或如看见街上一块熏黑了老气横秋的招牌,或是看见书法大家苍劲雄深的笔迹,都令人有相同的快乐,人生世上如岁月之有四时,必须要经过这纯熟时期,如女人发育健全遭遇安顺的,亦必有一时徐娘半老的风韵,为二八佳人所绝不可及者。 使我最佩服的是邓肯的佳句:“世人只会吟咏春天与恋爱,真无道理。须知秋天的景色,更华丽,更恢奇,而秋天的快乐有万倍的雄壮,惊奇,都丽。我真可怜那些妇女识见偏狭,使她们错过爱之秋天的宏大的赠赐。”若邓肯者,可谓识趣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