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毛《拾荒梦》 在我的小学时代里,我个人最拿手的功课就是作文和美术。当时,我们全科老师是一个教学十分认真而又严厉的女人。她很少给我们下课,自己也不回办公室去,连中午吃饭的时间,她都舍不得离开我们,我们一面静悄悄的吃便当,一面还得洗耳恭听老师习惯性的骂人 。 我是常常被指名出来骂的一个。一星期里也只有两堂作文课是我太平的时间。也许老师对我的作文实在是有些欣赏,她常常忘了自己叫骂我时的种种可厌的名称,一上作文课,就会说:“三毛,快快写,写完了站起来朗诵。” 有一天老师出了一个每学期都会出的作文题目,叫我们好好发挥,并且说:“应该尽量写得有理想才好。” 等到大家都写完了,下课时间还有多,老师坐在教室右边的桌上低头改考卷,顺口就说:“三毛,站起来将你的作文念出来。” 小小的我捧了簿子大声朗读起来。“我的志愿――我有一天长大了,希望做一个拾破烂的人,因为这种职业,不但可以呼吸新鲜的空气, 同时又可以大街小巷的游走玩耍,一面工作一面游戏,自由快乐得如同天上的飞鸟。更重要的是,人们常常不知不觉的将许多还可以利用的好东西当作垃圾丢掉,拾破烂的人最愉快的时刻就是将这些蒙尘的好东西再度发掘出来,这……” 念到这儿,老师顺手丢过来一只黑板擦,打到了坐在我旁边的同学,我一吓,也放下本子不再念了,呆呆的等着受罚。 “什么文章嘛!你……”老师大吼一声。她喜怒无常的性情我早已习惯了,可是在作文课上对我这样发脾气还是不太常有的。 “乱写!乱写!什么拾破烂的!将来要拾破烂,现在书也不必念了,滚出去好了,对不对得起父母……。”老师又大拍桌子惊天动地的喊。 “重写!别的同学可以下课。”她瞪了我一眼便出去了。 于是,我又写: “我有一天长大了,希望做一个夏天卖冰棒,冬天卖烤红薯的街头小贩,因为这种职业不但可以呼吸新鲜空气,又可以大街小巷的游走玩耍,更重要的是,一面做生意,一面可以顺便看看,沿街的垃圾箱里,有没有被人丢弃的好东西,这……” 第二次作文缴上去,老师划了个大红叉,当然又丢下来叫重写。结果我只好胡乱写着:“我长大要做医生,拯救天下万民……”。老师看了十分感动,批了个甲,并且说:“这才是一个有理想,不辜负父母期望的志愿。” 我那可爱的老师并不知道,当年她那一只打偏了的黑板擦和两次重写的处罚,并没有改悼我内心坚强的信念,这许多年来,我虽然没有真正以拾荒为职业,可是我是拾着垃圾长大的,越拾越专门,这个习惯已经根深蒂固,什么处罚也改不了我。当初胡说的什么拯救天下万民的志愿是还给老师保存了。 冰心《我的童年》 我的父亲是个海军将领,身体很好,我从不记得他在病榻上躺着过。我的祖父身体也很好,八十六岁无疾而终。我的母亲却很瘦弱,常常头痛,吐血――这吐血的症候,我也得到,不是肺结核,而是肺气枝涨大,过劳或操心,都会发作――因此我童年时代记忆所及的母亲,是个极温柔,极安静的女人,不是作活计,就是看书,她的生活是非常恬淡的。 环境把童年的我,造成一个“野孩子”,丝毫没有少女的气息。我们的家,总是住近海军兵营,或海军学校。四围没有和我同年龄的女伴,我没有玩过“娃娃”,没有学过针线,没有搽过脂粉,没有穿过鲜艳的衣服,没有戴过花。 四岁以后,开始认字。六七岁就和我的堂兄表兄们同在家里读书。他们比我大了四五岁,仍旧是玩不到一处,我常常一个人走到山上海边去。那是极其熟识的环境,一草一石,一沙一沫,我都有无限的亲切。我常常独步在沙岸上,看潮来的时候,仿佛天地都飘浮了起来!潮退的时候,仿佛海岸和我都被吸卷了去!童稚的心,对着这亲切的“伟大”,常常感到怔忡。黄昏时,休息的军号吹起,四山回响,声音凄壮而悠长,那熟识的调子,也使我莫名其妙的要下泪,我不觉得自己的“闷”,只觉得自己的“小”。 再大一点,学会了些精致的淘气,我的玩具已从铲子和沙桶,进步到蟋蟀罐同风筝,我收集美丽的小石子,在磁缸里养着,我学作诗,写章回小说,但都不能终篇,因为我的兴趣,仍在户外,低头伏案的时候很少。 父亲喜欢种花养狗,公余之暇,这是他唯一的消遣。因此我从小不怕动物,对于花木,更有普遍的爱好。母亲不喜欢狗,却也爱花,夏夜我们常常在豆棚花架下,饮啤酒,汽水,乘凉。母亲很早就进去休息,父亲便带我到旗台上去看星,他指点给我各个星座的名称和位置。他常常说:“你看星星不是很多很小,而且离我们很远么?但是我们海上的人一时都离不了它。在海上迷路的时候看见星星就如同看见家人一样。”因此我至今爱星甚于爱月。 这种生活一直连续到了十一岁,此后我们回到故乡――福州――去,生活起了很大的转变。我也不能不感谢这个转变!十岁以前的训练,若再继续下去,我就很容易变成一个男性的女人,心理也许就不会健全。因着这个转变,我才渐渐的从父亲身边走到母亲的怀里,而开始我的少女时期了。 说到童年,我常常感谢我的好父母,他们养成我一种恬淡,“返乎自然”的习惯,他们给我一个快乐清洁的环境,因此,在任何环境里都能自足,知足。我尊敬生命,宝爱生命,我对于人类没有怨恨,我觉得许多缺憾是可以改进的,只要人们有决心,肯努力。 我不但常常感念我的父母,我也常常警惕我们应当怎样做父母
呵呵,名家的不太清楚,我自己有一篇,看看合不合楼主的要求。截文:故乡的东西,总似乎什么都十分美好,总让人难以忘怀,想起来,还真是颇有趣味,难怪有人就唱出 “月是故乡明”这样的心声来。记的小时侯,我总是爱玩的莫过于是捉蜂蝶了.每当,春天来临,庄子里所有的杏花都一齐相约而开放,那真叫壮观。呵!远远望去,全庄就像系上了一条淡淡的粉色的腰带,因为庄里有一条路儿,两旁全栽的是杏树,当杏花开时,格外美丽,树冠周围全是蜂儿、虫儿,那嗡嗡声大的震耳欲聋,淡淡而又幽清的花香,时时从树上飘下来,如果是你去那儿,你一定会把那儿误认为是世外桃源了,可谓是余香绕鼻,三年都不会绝。走在路上,时时有凋零的花瓣,尤如蝶儿般翩翩落下,纷纷扬扬,好似下这花雨似的。一夜过后,地上已经落满厚厚一层。不觉又想起孟浩然的一首诗来。“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春晓〉〉)清晨起来,刚出门便可闻到一股丝丝缕缕的暗香,那种奇妙的感觉,直叫人永生难忘。一大清早,你要是去那条道上走一走,精神倍加抖擞。丝丝阳光从头顶的花枝中洒下来,照的林下明暗斑驳,极度有趣。踏上厚厚的花瓣,软软的,如登仙境,真不知自己是神仙,还是神仙是自己。而我们这些小孩都给乐坏了,早已迫不及待,拿上已准备好的玻璃瓶,约好伙伴去捉蜂虫了。大家一起去找一棵大而易爬的杏树,悄悄地爬上去,因为大人不许小孩爬树。静静地坐在树杆上,藏在花从中,等待那只倒霉的蜂儿,来落入陷井,也是因为当时同庄里的小孩喜欢比一比谁的蜂又大又厉害,好胜心促使这样。当然,这种事儿是相当危险,一不小心便会被蜂蛰一下,或咬一下,但那股兴奋的劲儿,早已冲散那本不该来的疼痛。再往后就是桃花了,那种境况与杏花没什么区别,因此便不在说了。再等几天,等梨花一开,雪白雪白,一朵一朵似的大白花给庄子更添了几分宁静淡雅的情调。因为是农村,几没有一些名贵的花儿,惟有一些果木花儿。梨花是纯洁的象征。那一朵一朵玲珑而又雪白如玉般的小花,百花中是没有谁可以比的上。梨花的清香是与杏花不同的,淡雅而不庸俗,恰到好处。要是把这清纯的花蜜酿成蜜,恐怕连素来被人们称赞的的荔枝蜜也要臣服于她了。若是对于孩子们来说,最好的莫过于下过春雨了,雨霁之后恰是出来玩的好时间,大家总是不约而同地一齐出来。虽然,大人们总是千叮咛、万嘱咐,不要弄脏了衣服。可是,到那时侯,高兴地什么都忘乎所以来,那会管的上这些事来。大家总是爱到梨树底下捉迷藏,有时侯恶作剧的小孩,总趁你不注意,猛推一下前边的梨树,头顶的带满了露水的梨花轻轻一晃,他们就跑到远处的树后藏起来,有的忍不住,就会格格笑个不停。那些小珍珠般的露水珠儿,夹着花香和花瓣一齐落下来,准会弄的你像只落汤鸡般狼狈,湿淋淋的,身上好像有了梨花的清香。一下子,就会把你气的,冲过去追他们。于是,林子就活跃起来了。一个逗,一个追,那种格格的清脆的笑便会在林间回荡起来,惊的一些鸟儿乱鸣不已,无邪的怒气似乎充满了整个林子。地上由于刚下过雨,湿漉漉的,小草也湿漉漉的,约么寸许长的也儿上,拖着水晶般透澈的水珠儿,映着夕阳,折射着幽冷的绿光来。一双双小鞋顿时被弄的泥泞不堪,和着花瓣的泥,溅的满身都是。晚上,回家后,父母见后,便勃然大怒,骂是必然的,有时还的挨打,可是心里却不后悔,至少玩得是快乐的,那些事也就不在乎了。最好的,就要数下蒙蒙细雨了。那样的雨又轻又细,落在身上,丝毫是感觉不到的,只有在院子或户外其他地方呆久了,头上便会流下些许水珠儿。细烟如烟似雾般笼罩在全庄,稍远一些,根本就看不清楚,如在幻境中。如烟似的雨便轻轻地落在刚长新芽的枝头上,瞬时便为贪婪嫩叶吸的干干净净,只有那小草似乎懂得人情味,伸出手掌来,去收集那似雾般的雨,久之便在掌中凝结成了一堆堆小珠儿,渐渐地那些水珠在她们的掌中越凝越大,终于她们的手拖不住了,便一下子顺着手掌滑落,落入大地母亲的怀抱中。全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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