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诗歌的分类
古代诗歌包括诗、词、曲。
1. 从诗歌的形式可分为:
① 古体诗,包括古诗(唐以前的诗歌)、楚辞、乐府诗。注意“歌”、“歌行”、“引”、“曲”、“呤”等古诗体裁的诗歌也属古体诗。古体诗不讲对仗,押韵较自由。古体诗的发展轨迹:《诗经》→楚辞→汉赋→汉乐府→魏晋南北朝民歌→建安诗歌→陶诗等文人五言诗→唐代的古风、新乐府。
② 近体诗,包括律诗和绝句。
③ 词,又称为诗余、长短句、曲子、曲子词、乐府等。其特点:调有定格,句有定数,字有定声。字数不同可分为长调(91字以上)、中调(59-90字)、小令(58字以内)。词有单调和双调之分,双调就是分两大段,两段的平仄、字数是相等或大致相等的,单调只有一段。词的一段叫一阙或一片,第一段叫前阙、上阙、上片,第二段叫后阙、下阙、下片。
④ 曲,又称为词余、乐府。元曲包括散曲和杂剧。散曲兴起于金,兴盛于元,体式与词相近。特点:可以在字数定格外加衬字,较多使用口语。散曲包括有小令、套数(套曲)两种。套数是连贯成套的曲子,至少是两曲,多则几十曲。每一套数都以第一首曲的曲牌作为全套的曲牌名,全套必须同一宫调。它无宾白科介,只供清唱。
2. 从诗歌的题材可分为:
① 写景抒情诗,歌咏山水名胜、描写自然景色的抒情诗歌。古代有些诗人由于不满现实,常寄情于山水,通过描绘江湖风光、自然风景平寄寓自己的思想感情。这类诗常将要抒发的情感寄寓在后描写的景物之中,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寓情于景。其风格清新自然。
② 咏物言志诗,诗人对所咏之物的外形、特点、神韵、品格进行描摹,以寄托诗人自己的感情,表达诗人的精神、品质或理想。
③ 即事感怀诗,因一事由而引发诗人的感慨,如怀亲、思乡、念友等。
④ 怀古咏史诗,以历史典故为题材,或表明自己的看法,或借古讽今,或抒发沧桑变化的感慨。
⑤边塞征战诗,描写边塞风光和戍边将士的军旅生活,或抒发们乐观豪迈或相思离愁的情感,风格悲壮宏浑,笔势豪放。
格律:古典诗歌形式要求的总称。“格”,就是格式,包括某一诗体的
句数、每句的字数、节奏、某些句子的格式(句式)、对仗(类似修辞的“对
偶”)等;“律”,就是音律,包括每句各字的平仄(声调高低)、某句的押
韵、用韵的要求等。
从格律上看,诗可以分为古体诗和近体诗。古体诗又称古诗或古风;近体
诗又称今体诗或律诗,包括绝句。从字数上看,有四言诗,五言诗,六言诗,
七言诗。四言诗和六言诗很少见。
古体诗是依照古代的诗体来写的,简单的说,凡是不依照近体诗的格律来
写,不受近体诗格律束缚的诗,都是古体诗(本书不论)。
近体诗大致分为三种:律诗,排律,绝句。
近体诗以律诗为代表,律诗的意思就是依照一定的格律来写成的诗。律诗
的韵、平仄、对仗等,虽有许多讲究,但主要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⑴ 每首限定八句,五律共四十字,七律共五十六字;
⑵ 都押平声韵;
⑶ 每句的平仄都有规定;
⑷ 每首必须有对仗,对仗的位置也有规定。
有一种超过八句的律诗,称为长律。长律一般是五言的,往往在题目上标
明韵数,如王维《河南严尹弟见宿弊庐访别人赋十韵》,就是一百字;白居易
《代书诗一百韵寄微之》,就是一千字。这种长律除了尾联(或首尾两联)以
外,一律用对仗,所以又叫排律。
绝句的字数比律诗少一半,在形式上就等于半首律诗,所以格律要求和律
诗一样。(绝句实际上可以分为古绝和律绝两类。本文只谈律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