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量不要吧,就算最后两个人相守到老,熟悉地不能再熟悉,但还是没有血缘关系,何必让它变成亲情。
本身就亲情来说,就有一种天然的义务和责任,有情感道义上的情感绑架,有游离于法律之外地微小束缚。
比如,假如你的孩子淘气不听话,很可能你会回家收拾他一顿,因为这是家长的责任,这是亲情范围内的权利,但用在夫妻之间,似乎就显得牵强附会。
因为你不能看到自己老婆乱花钱就回家把她打一顿吧。
钱钟书在写《围城》的时候,这样评价过自己的妻子杨绛,说她是“绝无仅有地、难能可贵地将妻子、情人、朋友这三个角色融于一身”。但都没有提到亲人。
夫妻之间,可以是婚姻中地伴侣、事业上地朋友同事、还有发自内心地欣赏的情人的角色,本来这三个角色的融合就已实属难得,又何必再给它加上一个亲人的称号呢?
别忘了,夫妻本来就是由恋人发展然后进入婚姻,而恋人本就是男女之间的相互吸引,能让两个人坚持走下去的,不还是因为最初的爱情么?
这才是关键。
有人说“很多人结婚后,爱情就变成了亲情”你认同这句话吗?为什么?
- 上一篇: 爱情可以转化为亲情吗?
- 下一篇: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