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平凹的散文内容浩瀚,五彩缤纷,从抒写的内容和笔调去看,可以归成五类:第一类是情绪小品,以抒写某种特定的情绪为主,如《大洼地一夜》就是代表;第二类是场景小品,以写各类场景为主,如《静虚村记》、《黄土高原》等;第三类是人物小品,粗线条勾画人物为主,如《摸鱼捉鳖的人》、《在米脂》等;第四类是随笔,综论人生,针砭世情,如《人病》、《牌玩》等;最后一类是风物小品,描摹风俗,记述玩物,如《陕西小吃小识录》、《玩物铭》等。
贾平凹于传统的散文写作中,取了个大突破—凡对社会、人生的独特体察、个人内心情绪(爱与恨),或偶尔感悟到的某些哲理等,都呈现文中。那份坦诚、不摆架子、不高调等性格,亦是他赢得读者的方法之一。在他文中,不难发现贾平凹的赤子之心,于现今复杂的社会里的确难寻。而且,贾平凹对美感的追求,于字里行间清晰易见。他不单只在乎自我领略,亦愿把这审美路径向读者介绍及实践。
贾平凹在他最新的长篇小说《高老庄》后记里,夫子自道地说:我是失却了一部分我最初的读者,他们的离去令我难过而又高兴。”这是实话,也是明摆着的事实;老贾又说,“我得改造我的读者,征服他们而吸引他们。”这也许仍将是事实,然对于我而言,我却更愿相信:强弩之末的贾平凹已无法通过征服来吸引我了,虽然我仍将是他的读者。但这在某种程度上其实是在看一位曾被认为是最具有天赋、最有特色的大作家如何一步步地走火入魔——这也许是一桩如同英雄末路、美人迟暮般的残忍快事。
“子路决定了回高老庄,高老庄北五里的稷甲岭发生了崖崩”。将一个人的主观意识和一次自然界的突变整合到一起,这便是《高老庄》开篇第一句,读起来还真有点横空出世的感觉,很容易让人想起马尔克斯和博尔赫斯什么的。高老庄这个古怪的村庄是省城大学教授高子路的故乡,他此次携再婚之妻西夏回故乡的目的是为父亲做三周年的祭奠。在高老庄,他们将与子路那个离婚未离家的前妻菊娃、地板厂厂长王文龙、残疾却有异赋的儿子石头,以及子路小时的同学蔡老黑、苏红和无数令西夏遐想的碑文相遇。生老病死,吃喝拉撒、神神鬼鬼、饮食男女,最后归结为一场变迁时代里的乡村混战。看上去倒也煞是热闹,但前松后紧的结构,游离不明的暗示与隐喻,人物性格上的矫揉造作,过份纠缠于一些下作举动的津津乐道,都使得这些热闹在很大程度上只让人感到了沉闷和压抑。
作为象征意义上的高老庄,是子路生长于斯的故乡,那里的人据说都是最纯正的汉人,却长得十分矮小粗鄙,一代不如一代。因而子路为了“更换人种”,为了一种迥然的生活,早年有幸离开了高老庄,并成为堂堂大学教授;但当他多年后再次回到这一偏远的小镇时,旧的文化、旧的环境和旧的人群却使他一下子又倒退到了从前,恢复了种种毛病,如保守、自私、下作、窝里斗、虚伪等等。从这一层面上讲,老高庄就像一面镜子,照出了“旧的文化的衰败的人种和退化”(贾平凹语)。这样的立意自然有着与作者水平相当的深刻反思意识。然而反映到小说的具体撰写中,我们却更多地看到了混沌、絮乱、矫情和牵强附会。比如小说中曾多次出现的飞碟、神秘的白云湫、未卜先知的残疾儿石头、一块据说是死者馈赠的发卡,作者显然想赋予他们和它们某种象征和寓言,但缠七杂八的琐事描述和牵强的象征本身都是如此力不从心,犹如一个竭力想加快速度却不慎走火入魔的练功者,他的胡言乱语不但让我们领悟不到真正的练功心法,反而会导致我们和他一起走火入魔。(同时,这些魔幻主义色彩的物什,很容易让我们想起了《废都》中那头哲学家般的画蛇添足的牛——败笔是也!) 而小说结尾处,当城里人西夏毅然要留在高老庄,而乡下人子路只得独自回城时,我只读出了两个苍蝇般的文字: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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