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集:《逝水》《蒲桥集》《孤蒲深处》《人间草木》《旅食小品》《矮纸集》《汪曾祺小品》 短篇小说:《受戒》《大淖记事》《鸡鸭名家》《异秉》 小说集:《邂逅集》《晚饭花集》《茱萸集》《初访福建》 艺术小品集手稿《羊舍一夕》:《汪曾祺:文与画》 文学评论集:《晚翠文谈》 剧本京剧:《沙家浜》(主要作者) 京剧:《范进中举》 文集:《汪曾祺自选集》(1987年);
汪曾祺小说美的意境有哪些?
朴素、平淡、韵味无穷
--浅谈汪曾祺作品语言特色
内容提要:本文以汪曾祺的小说散文为研究对象,论述其作品的语言特色。。笔者认为,汪曾祺作品语言特色表现为:独特的口语化的语言。吸取古典文学的营养。突破诗歌、散文、小说的界限。
重氛围渲染,表现健康的人性。形成了其具有独特韵味的文学语言。对于打破“文革”后那段冰冻期特有的话语禁忌,功不可没。这决定了汪曾祺作品无可置疑的文体学意义。
关键词:汪曾祺、小说、散文、语言
许多人喜欢汪曾祺,有的甚至是疯狂地喜欢。
汪曾祺像一阵清风在中国文坛刮过,让人眼前一亮。他承继了乃师沈从文之风,而又以白描见长,别成一家。他的小说、散文语言如同水中磨洗过的白石子,干净圆润清清爽爽。这种语言魅力显然得益于日常口语,方言,民间文学和古典文学的完美化合。汪曾祺将精练的古代语言词汇自然地消融在文本中,又从日常口语,方言,民间文学中吸取甘美的乳汁,兼收并蓄,克钢化柔,扫除诗歌、散文、小说的界限,独创一种新文体。
豪华落尽见真淳。轻盈流丽,小巧精致,如生生燕语,呖呖莺歌,滑而不腻。令人一读之下而悠然神往。汪曾祺那信马由缰干净利索的文字,淡而有味,飘而不散,有初发芙蓉之美,可谓俗极,雅极,炉火纯青。
汪曾祺对中国文坛的影响,特别是对年轻一代作家的影响是巨大的。
在风行现代派的上世纪80年代,汪曾祺以其优美的文字和叙述唤起了年轻一代对母语的感情,唤起了他们对母语的重新的热爱,唤起了他们对民族文化的热爱。上世纪80年代是流行翻译文体的年代,一些作家为了表现自己的新潮和前卫,大量模仿和照搬翻译小说的文体,以为翻译家的文体就是现代派的文体。
我们现在从当时的一些著作的作品就可以看到这种幼稚的模仿。汪曾祺用非常中国化的文风征服了不同年龄、不同文化的人,且显得特别“新潮”,让年轻人重新树立了对汉语的信心。本文即尝试从语言的角度对汪曾祺作品进行分析。
一、 独特的口语化的语言
王安忆说“汪曾祺老的小说,可说是顶容易读的了。
总是最平凡的字眼,组成最平凡的句子,说一件最平凡的事情。” (1)确实如此。王安忆又说:“汪曾祺讲故事的语言也颇为老实,他几乎从不概括,而尽是详详细细,认认真真地叙述过程,而且是很日常的过程。” (2)我认为汪曾祺小说散文的语言特色重要表现为独特的口语化的语言。
举个例子,“我家后园有一棵紫薇。这棵紫薇有年头了,主干有茶杯口粗,高过屋檐。一到放暑假,它开起花来,真是‘紫得’不得了,紫薇花是六瓣的,但是花瓣皱缩,瓣边还有很多不规则的缺刻,所以根本分不清它是几瓣,只是碎碎叨叨的一球,当中还射出许多花须、花蕊。
一个枝子上有很多朵花。一棵树上有数不清的枝子。真是乱。乱红成阵,乱成一团。简直像一群幼儿园的孩子放开了又高又脆的小嗓子一起乱囔囔。”(《紫薇》)汪曾祺的白话文给人一种解放感--原来白话文可以这么写!又如他的《虎头鲨、昂嗤鱼、阵鳌、螺蛳、蚬子》这篇专讲吃的散文,其中有这样一段:“苏州人特重塘鳢鱼。
上海人也是,一提起塘鳢鱼,眉飞色舞。塘鳢鱼是什么鱼?我向往之久矣。到苏州,曾想尝尝塘鳢鱼未能如愿,后来我知道:塘鳢鱼就是虎头鲨,瞎!”一声“瞎”韵味无穷,意境高远。
自五四以来,尝试把口语溶入写作的人当然绝不只是汪曾祺一个。
老舍也热中于此。但是倘若拿这两个人相比,我认为汪曾祺更胜一筹。这是因为老舍的口语因素多半构成一定的语言特色,小说的总体框架还是相当欧化的。汪曾祺与此不同,他的小说往往在大的叙述框架上,就有意顺从现代汉语中口语叙事的规则。王安忆说“汪曾祺的小说写得很天真,很古老很愚钝地讲一个闲来无事的故事,从头说起地,‘从前有座山,山上有座庙’地开了头。
比如‘西南联大有个文嫂’(《鸡毛》);比如‘北门有一条承志河’(《故里杂记》);比如‘全县第一个大画家季陶民,第一个鉴赏家是叶三’(《鉴赏家》)然后顺着开头徐徐往下说,从不虚晃一枪,弄的扑朔迷离。他很负责地说完一件事,在由一件事引出另一件事来”(3)我认为王安忆对汪曾祺的小说的叙述和语言的特征,描写得相当准确。
读汪曾祺的小说确乎如此,什么都平平淡淡,但读完之后,你却不能平静,内心深处总会有一种隐隐地激动。
汪曾祺小说散文中大量采用了地道的方言,文章读来琅琅上口,倍感亲切。汪曾祺对吴语非常稔熟,颇知其传神妙处。他在小说《星期天》、散文《安乐居》中,恰到好处地运用了上海方言。
如“操那起来”、“斜其盎赛”等,既有地方色彩,又写活了人物,吴地读者赏来自有动人情趣。在上海,卖糖炒热白果的小贩在街头吆喝道:“阿要吃糖炒热白果,香是香来糯是糯!”那句中的“糯”字,使汪曾祺竟“嚼”出细腻柔软而有弹性的韵味来,他在形容女作家铁凝的小说《孕妇和牛》的语言风格时,便油然想起吴语里的这个字:糯。
他怕这位北方作家不能体会这种语感,就说:“什么时候我们到上海去,我买一把烤白果让你尝尝。”再如《岁寒三友》中一段“早!早!吃过了?偏过了,偏过了!”极富情趣。运用方言实际是用了老百姓自己的语言贴近生活,象这样的语言在汪曾祺的小说、散文中是唾手可得的。
汪曾祺热爱甚至可以说迷恋民间文化,1950年在北京做过《说说唱唱》和《民间文学》的编辑,这段经历使他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不只是民间的戏曲、歌谣让他着迷,甚至连北京一派出所墙上写的一条宣传夏令卫生的标语“残菜剩饭,必须回锅见开在吃!”;八面糟附近的一家接生婆的门口的“广告”:“轻车快马,吉祥姥姥”;做竹藤活的写的:“出售新藤椅,修理旧棕绷 ”。
也引起了他的兴趣。他由衷地赞美说,“这都是很好的语言,真是可以悬之国门,不能增减一字。”(4)在《说说唱唱》当编辑的那几年,汪曾祺更从赵树理身上看到民间文学对一个作家的巨大影响,或者说,一个作家要想有所成就,就应该下功夫从民间文学中吸取甘美的乳汁和诗情。
本来就对民间文学有浓厚兴趣的汪曾祺在赵树理为人及作品影响下,更加明确地认识到:“一个作家读一点民间文学------首先是涵泳其中,从群众那里汲取甘美的诗的乳汁,取得美感经验,接受民族的审美教育。”(5)多年以后,当汪曾祺在短篇小说创作上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绩后,在谈及创作经验时,他总不忘记强调民间文学对自己的影响。
汪曾祺八十年代重出文坛时有人惊呼“原来小说也可以这么写!”我想人们惊叹的原因之一大概就是汪曾祺独特的口语化的语言风格吧!
二、 吸取古典文学营养
汪曾祺除了从日常口语、方言、民间文学中寻找资源外,同时还非常重视从古典文学中取得营养。
汪曾祺的语言传承了唐宋散文流风,他喜爱《世说新语》和宋人笔记,继承明清散文传统。他一再提到明代作家归有光的几篇散文《先妣事略》、《项脊轩志》、《寒花葬志》诸篇,由于归有光“无意为文”,写得像谈家常话似的,叙述语言与人物语言衔接处若无痕迹,汪曾祺的小说创作从中得益匪浅。
“我受营养最深的是明朝大散文家归有光的几篇代表作。归有光以轻淡的文笔写平常的人物,亲切而凄婉。这和我的气质相近,我现在的小说里还时时回响着归有光的余韵。”(6)有了这些“余韵”,汪曾祺的语言就在现代汉语和古代文言文之间建立了一种内在的联系。为什么那些平平凡凡、普普通通的日常口语一溶入汪曾祺的笔下,就有了一种特别的韵味?秘密就在其中。
举《受戒》起头的一段为例:“这个地方的老名有点怪,叫庵赵庄。赵,是因为庄上大都姓赵。叫做庄,可是人家住得很分散,这里两三家,那里两三家。一出门,远远就可以看到,走起来得走一会,因为没有大路,都是弯弯曲曲的田埂。庵,是因为有一个庵。庵叫菩提庵,可是大家叫讹了,叫成荸荠庵。
连庵里的和尚也这样叫。宝刹何处?------荸荠庵。”这是一段大白话,白得几乎连形容词都没有,但读起来如长短句,白得有一种风情。倘我们读一读归有光的《寒花葬志》,我以为不难发现《受戒》这段大白话的节奏、韵律与《寒花葬志》有自然相通之处。
很明显,文言写作对“文气”的讲求被汪曾祺移入了白话写作中,且了无痕迹。
反过来,痕迹非常明显地以文言直接入白话文的做法,他也不忌讳,不但不忌讳,相反,大张旗鼓。举《端午的鸭蛋》一文中的一段:“高邮咸蛋的特点是质细而沙多。蛋白柔软,不似别处的发干、发粉,入口如嚼石灰。油多尤为别处所不及。鸭蛋的吃法,如袁子才所说,带壳切开,是一种,那是席间待客的办法。
平常食用,一般都是敲破‘空头’用筷子挖着吃。筷子头一札下去,吱------红油就冒出来了。”这里文言成分和白话成分水乳交融,自自然然,一点不勉强。再如《观音寺》中这样的行文:“我们在联大新校舍住了四年,窗户上没有玻璃。在窗格上糊了桑皮纸,抹一点青桐油,亮堂堂的,挺有意境。
教员一人一间宿舍,室内床一、桌一、椅一。还要什么呢?挺好。”也是白话,但有股文人气。这种带股文人气的白话又和五四之后的“旧白话”不同,没有那种半文半白带来的遗老遗少味儿。
记得《陌上桑》中描写罗敷的形象有这么一段“行者见罗敷,下担捋髭须。
少者见罗敷,脱帽著绡头。耕者见罗敷,锄者忘其锄。来归相怨怒,但坐观罗敷。”把罗敷之美通过侧面烘托出来,读到《大淖记事》中描写“巧云”的一段“她在门外的两棵树杈之间结网,在淖边平地上织席,就有一些少年装着有事的样子来来去去,她上街买东西,甭管是买肉,买菜,打油,打酒,撕布,量头绳,买头油、雪花膏,买石碱、浆快,同样的钱,她买回来,份量比一般人多,东西都比别人好。
这个奥秘早被大娘、大婶们发现,她们就托她买东西,只要巧云一上街,都挎了好几个竹篮,回来时压得两个胳膊酸痛酸痛。泰山庙唱戏,人家都是自己扛了板凳去,巧云散着手就去了。一去了,总有人给她找一个得看的好的座。台上的戏唱得正热闹,但是没有多少人叫好。
因为好些人不是在看戏,是看她。”你会发现两者是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的!
在文学创作中尝试文白相亲,文白相融的作家当然并不仅是汪曾祺一个,但是我认为能在一种写作中,把白话“白”到了家,然后又能把充满文人雅气的文言因素融化其中,使二者在强烈的张力中得以如此和谐,好象本来就是一家子,这大概只有汪曾祺能吧。
三、 突破了诗歌、散文、小说界限的语言
汪曾祺作品打破了诗、散文、小说的界限,去除了诸般文体间的话语禁忌,以其浓酽的意象化和诗化特征,体现出东方美学之风神雅韵。“关门独坐,门外长流水,日长如小年。”(《故人往事》)“来了一船瓜、一船颜色和欲望。
一船是石头,比赛着棱角。也许--一船鸟,一船百合花。深巷卖杏花。骆驼。骆驼的铃声在柳烟中摇荡,鸭子叫,一只通红的蜻蜓。”(《复仇》)“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蜘蛛。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
”(《受戒》)这不是小说,这是诗,是韵文,是行云流水。
“正街上有家豆腐店,有一头牵磨的驴。每天下午,豆腐店的一个孩子总牵着驴到侉奶奶的榆树下打滚。驴乏了,一滚,再滚,总是翻不过去。滚了四五回,哎,翻过去了。驴打着响鼻,浑身都轻松了。
侉奶奶原来直替这驴在心里攒劲,驴翻过去了,侉奶奶也替它觉得轻松。”(《榆树》)。看“驴打滚”,这叫小说吗?不叫。
“李小龙每天放学,都经过王玉英家的门外。他都看见王玉英。晚饭花开得很旺盛,它们使劲地往外开,发疯一样,喊叫着,把自己开在傍晚的空气里。
浓绿的,多得不得了的绿叶子;殷红的,胭脂一样的,多得不得了的红花;非常热闹,但又很凄清,没有一点声音。在浓绿浓绿的叶子和乱乱纷纷的红花之前,坐着一个王玉英。”(《晚饭花》)。一个小小子,看见一个姑娘,后来这个姑娘嫁了,“这世界上再也没有原来的王玉英了”,这叫小说吗?不叫。
小说照例是故事为纲,可是看完了,我满脑子里只有人,没有故事。这种顺其自然的闲话文本表面上看来不象小说笔法,却尽到了小说叙事话语的功能,有一种清新自然美。汪曾祺在《桥边小说三篇后记》中说:“这样的小说打破了小说和散文的界限,简直近似随笔。
结构尤其随便,想到什么写什么,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我这样做是有意的(也是经过苦心经营的)。我要对‘小说’这个概念进行一次冲决,小说是谈生活不是编故事;小说要真诚,不能耍花招。小说当然要讲技巧,但是:修辞立其诚。”(7)
“一月,下大雪。
------二月里刮着风。------三月,葡萄上架。------四月,浇水。五月------十二月上旬,葡萄入窖。------”(《葡萄月令》)散文《葡萄月令》更象是一首一往情深的劳动赞美诗。洋溢在字里行间的是一种对人生、对生活的挚爱之情。
汪曾祺的小说散文如同简洁疏朗的水墨画,更如同朦胧幻美的成人童话,为读者提供了一个如梦如幻如诗如画的审美对象。
四、 重氛围渲染,表现健全的人性和健康的美。
《受戒》、《大淖记事》开八十年代中国小说新格局。
在这类作品里,汪曾祺不重人物性格,而重氛围渲染,以玄远清丽的真淳飘逸之气,表现健全的人性和健康的美。温软的水,朦胧的月,摇曳的云影,迷人的沙洲,感应着明海小和尚、小英子、巧云、十一子们细微神秘的心灵震颤;那混沌的爱,迷离的情,则展示了生命的腾踊,美的精魂的跃动。
汪曾祺纤笔一枝,将人的自然情欲写得如此美绝人寰,一尘不染。
如《受戒》结尾两段:“英子跳到中舱,两只浆飞快地划起来,划进了芦花荡。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
青浮萍。长脚蚊子,水蜘蛛。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明海与英子划着小船进入了理想的圣地,也驶进了汪曾祺情感中的理想境界,在碧波芦荡中,美丽的景色孕育了健康的人性。写出了朦胧的爱,迷离的情,写出了特有的纯洁、烂漫与天真,不事雕琢而明明如画,醉人心田。
澎湃的灵性,盎然的诗趣,一尘不染的情思,使人如读安徒生童话,成为人性美灿烂的圣歌,拔动万千心弦。《大淖记事》则写十一子和巧云那种出污泥而不染的情恋,美如秋月,韧如蒲苇,透明似水晶。
汪曾祺的小说不仅善于写风景,时时也写些民俗。
《岁寒三友》中就有这样一段:“这天天气特别好。万里无云,一天皓月。阴城的正中,立起一个四丈多高的架子。有人早早地吃了晚饭,就扛了板凳来等着了。各种买小吃的都来了。买牛肉高粱酒的,卖回卤豆腐干的,卖五香花生米的、芝麻灌香糖的,卖豆腐脑的,卖煮荸荠的,还有卖河鲜--卖紫--卖紫皮菱角和新剥鸡头米的------到处都是白蒙蒙的热气、香喷喷的茴香八角气味。
人们寻亲访友,说长道短,来来往往,亲亲热热。阴城的草地被踏倒了,人们的鞋底也叫秋草的浓汁磨得滑溜溜的。忽然,上万双眼睛一齐朝着一个方向看。人们的眼睛一会儿眯着;人们的嘴一会儿张开,一会儿又合上;一阵阵叫喊,一阵阵欢笑,一阵阵掌声。--陶虎臣点着了焰火了。
”汪曾祺笔下的民俗描写,人称风俗画写法,在写时,往往是不知觉的,表面写的是风俗,实质以风俗为依托,渲染了氛围,也从侧面表现了人物形象,人们在看焰火时的欢乐气氛中,陶虎臣体会到了欢乐,别人在欢快之余感受到他善良的品格。
这种特有的气氛与韵味的营造,在很大程度上力于作品的语言。
读汪曾祺的小说,仿佛是漫步春之原野,又如置身一片泱泱水气,神清气爽。在以故乡为背景的小说里,汪曾祺描绘出了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风俗画,令人神往。为我们提供了原汁原味的田园风光活化石,提供了民间风俗那鲜活流动的精神实体。
语言的美不管是华丽或朴实,是铺排或是简洁,它的魅力关键在于能否深深打动一个人的内心。
就如同一个女子,长得令人惊艳固然是容易极具魅力的,却并不绝对,而眉目长得普通清爽,也可以抓住别人的眼和心,因为她的魅力并在一处,而在于她的一举手一投足,一颦一笑之种种,这份魅力其实比前者更亲切和更令人喜欢,而且更持久。汪曾祺的作品属于后者一型。
汪曾祺作品,无论是小说,还是散文,都是一些朴素很常见的句子,在他的作品中,你甚至很难找到一个生僻的字和词,但就是这些平平常常的句子,一经他组合,便仿佛有了生命有了灵气,让人读起来可亲可感可敬可爱。就像是一个蓬头垢面的村姑,经她梳洗打扮以后,人还是那个人,衣裳还是那件衣裳,却有了一种风致,有了一种韵味,有了一种美。
这种境界的确不是人人都能达到的,佛门一句话叫作:高僧只说平常话。也就是说真正得道的高僧是不会动不动就给你搬高头讲章的,也不会动不动就给你背两句谁也听不懂的经卷来证明自己的深刻和与众不同,他只用最平常最通俗的语言来讲述佛理,但这平常并不意味着浅薄,而是有着常人无法企及的大智慧。
在汪曾祺的文章中,没有那种耳提面命的道学家面孔,没有装腔作势的大喊大叫,也没有自命不凡的名士习俗,他有的是从容和平和。他有的是娓娓道来和细细评说,也许正是因为这个特点,所以他的文章让人读起来轻松愉快如坐春风,是一种真正的艺术享受。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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