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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诗歌散文著称的徐志摩,小说写的如何?请评价一下?

2022-04-18 00:18:23 暂无评论 51 散文精选 徐志摩   诗歌散文   著称

徐志摩还真写过小说,不过长期以来,他的小说被诗歌和散文的艺术光芒掩盖了,论及者少。至今可考的有十几个短篇小说,4则童话小说。其他小说,除收入小说集《轮盘》外,还有未完稿的《珰女士》。

我将结合具体的小说,从内容思想性和艺术性两方面,说说对他小说的评价。

01 徐志摩小说的内容思想性优劣徐志摩的小说,描写对象并不很狭窄,其中有革命者(《珰女士》),有正直的较为进步的知识分子(《老李的惨史》),有老实的仆人(《家德》),有罗曼蒂克的留学生(《春痕》),有失去了青春的老姑娘(《两姊妹》),有在赌场上陷入穷途末路的妇人(《轮盘》)。不过,各种知识分子是它的主要描写对象。

徐志摩在小说中所揭示的问题,有一定现实意义。总的倾向是:批判封建守旧势力,暴露社会黑暗,同情贫苦人,贯穿着民主主义,人道主义的思想。

比如《春痕》叹息人生易老,青春、美、爱情,如幻影一般,很快消逝,当年人事,而今面目全非,飘荡着淡淡的哀愁。《两姊妹》对告别了青春和欢乐的孤独者,半是同情,半是讽刺。《一个清清的早上》是对中国的奥勃洛摩夫们(俄国冈察洛夫的长篇小说《奥勃洛摩夫》的主人公,一个多余人形象)的揶揄。

《船上》像一曲大自然和淳朴农村的赞歌。《轮盘》讽刺了没落者。《家德》赞扬了仆人的勤劳忠实品质。《肉艳的巴黎》,《“浓得化不开”二则》社会意义甚微。

徐志摩的小说,积极意义较大的是《老李的惨史》、《死城》、《珰女士》。

《老李的惨史》所写的事件和人物,虽不在时代潮流的漩涡中心,但与时代风云有关。作品写一个性格颇怪,正直、憨厚的知识分子老李生命被旧势力吞没的悲剧。

老李因在校学习时成绩优秀,中学毕业后被知事任命为小学校长,遂招致原任校长孟甫的仇恨。孟甫是流氓地痞,没有受什么教育,抽大烟,外遇,侵吞学费,又是“笑面虎”,阴险毒辣。他见族上公议将祭产给了老李,便唆使在军队里当连长的猛三回乡和老李争夺。

按规定,祭产应给有功名的人。结果,老李获胜,猛三失败。但孟甫不死心,在猛三妻子因与人私通,服药致死后,又写信给猛三,造谣说老李逼死了他的妻子。猛三信以为真,盛怒之一下,回乡杀死了老李,然后自杀。

作者对老李倾注着热爱,不时流露出赞美之辞。对于孟甫,则痛加挞伐。感情倾向很鲜明。小说共五节,二、三、四节都将老李与孟甫穿插对照描写:前者正大光明,不以为意;后者毒计不断,欲置人死地而后快。

作品以老李与孟甫的矛盾作为情节发展的主线,这一矛盾冲突所显现的意义,也就是作品的主旨所在。尽管作者也许不是有意将孟甫作为封建势力的代表人物来着墨,但作品的艺术警体在客观上却具有反封建的意义。

老李从新学堂毕业,他办学“主张三育并重,德育,智育,体育——德育尤其要紧”。中国封建教育,从来不讲体育。老李的主张,在当时(根据作品称“知事”,可知是清末),对封建教育来说,至少是一种改良,是个不小的改革和进步。老李和孟甫的矛盾,不仅是个人之间的利害冲突,而是正直与邪恶,新与旧两种社会势力之间的斗争。

不过,应该指出,作者奉为正面人物的老李,某些认识也有谬误。例如,他认为:

“现在时代就要酷吏,象汉朝那几个铁心辣手的酷吏,才对劲儿……坏人只配恶对付,杀头,凌迟,都不应该废的,象我们这样民风强悍的地方,更不能废”。

这样肯定酷吏,实际上有利于巩固旧的统治;苛政猛于虎,会给人民带来巨大的灾难。作品中这些部分,是它思想内容上的杂质。

此外,作品中关于知事的描写,也有值得斟酌之处。在作者的心目中和笔下,知事是一位“青天大老爷”,他见老李学有成就,就“把自己的大轿打了来接”老李,并委以高小校长的重任。他不贪不枉,在老李被杀害后,立即亲自到现场察看,作出了不失为公正的判断。

我们不能要求作家把旧社会的一切官吏都写成坏蛋,那不符合历史的真实。但是,在《老李的惨史》中,知事被写成明智的清官,这种艺术构思和处理,削弱了老李悲剧的社会意义。好在这诗作品的次要部分,瑕不掩瑜。

人们读了作品以后,自然会掩卷深思:老李这个正直的好人,如此被残暴地杀死,这悲剧的原因何在?他周围的群众颇好:他中学毕业后,族人公议将祭产给了他;猛三回家争,群众也还坚持原议;在老李被杀时,虽然大家“吓呆了”,但因老李往无人方向跑,众人“本来要救,也来不及”。

作为统治阶级政权的代表人物知事也是好的,人们很难从他的言行中发规多少谬误。这样,悲剧的原因就只有归咎于孟甫个人的卑劣凶残了。我们知道,徐志摩是反对从社会制度、从经济上、政治上、从阶级本质上去探寻社会的病象和罪恶的根源的,也不主张与现实宣战;他认为社会问题的症结是在于个人灵魂的不洁。也就是说,从个人身上去找原因。

在这篇小说中,徐志摩着意谴责的灵魂卑污的孟甫,是这一个人或这一类人,而不是攻击整个旧社会。作品的思想意义也就不能不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和局限了。

1929年1月发表的《死城》,以现实主义与象征主义相结合的手法,对封建军阀统治下的北京作了有力的揭露。那儿有国中之国——东交民巷,作品的主人公廉枫:

“走近东交民巷一边的城根,听着美国兵营的溜冰场里的一阵笑声,忽然想起这边是帝国主父的禁地,中国人怕不让上去。果然,那一个长六尺高的一脸糟痢守门兵只对他摇了摇脑,磨着他满口的橡皮,挺着胸脯来回走他的路。”

东交民巷旧照

后来,他走到旷野中外国人的一个坟地里。作者将北京比做一个死人,“一个骷髅”。坟地守门老人的诉说着:

“就在这儿东城根,多的是穷人,苦人。推土车的,推水车的,住闲的,残废的。全跟我一模一样的……一年就比一年苦,大米一年比一年贵。土堆里煤渣多捡不着多少。谁生得起火?有儿顿吃得饱的?夏天还可对付,冬天可不能含糊。冻了更饿,饿了更冻。……北京就象个死城,没有气了……”

作者对整个旧社会,已感得绝望,有相当的艺术批判力。作者关心同情的是穷苦的人们。这篇小说,对旧社会有相当的艺术批判力。

徐志摩在逝世前不久写的《珰女士》,因作者遇难,成了残篇。作为小说,它艺术上尚未至佳境,但从生活内容和思想内容上,却是徐志摩小说中的最优者。

作品以一个被捕革命作家蘩的妻子珰女士为主人公,并以她作为观察社会生活的窗口,写她丈夫被反动政府捕去后的遭遇和心理活动。

小说中,徐志摩的感情倾向比较明显,将尊敬、同情、挚爱,倾注在珰女士、蘩以及他们的忠实的朋友黑身上。而对于黑暗社会和反动势力,特别是对卖身投靠者,投以鄙视憎恨的眼光,给了有力的揭露与抨击。

作品将热情、正直具有为穷苦人而斗争而献身的精神的蘩,同那个容不得真、善、美的社会作对照,将抱病为朋友废寝忘餐地奔走的黑,同卖友求荣,令人不齿的崔作对照,就像是画家用浓黑与洁白两种颜色互为衬托一样,愈显出两者毫无共同之处,也鲜明地流露了作家的爱憎感情。

徐志摩在珰女士形象上所花的笔墨较多,在她那长长的回忆和心理活动中,我们可以窥见她内心深处的复杂性,她的思想的闪光处和弱点,她和蘩的共同点和差异。作者并不是平均用力,而是主要突出她的坚强不屈的思想性格核心。她在读者心目中留下了革命者妻子的美好印象。

作品告诉人们,人应该怎样生活?应该怎样对待黑暗社会和反动势力?怎样对待穷苦人民?怎样对待朋友?怎样对待一己的利益?

像徐志摩这样曾经长期对无产阶级领导的革命,对真正的革命者怀着误解、偏见的作家,能写出《珰女士》这样的小说,应该归功于生活对他的冲击和教育,归功于生活真理的力量,归功于现实主义的胜利,也应归功于作者正视现实和纠正谬误的勇气。

02 徐志摩小说的艺术性优劣徐志摩的小说,就取材和人物塑造而言,大致有两类:

一类是以真人真事为基础,如《老李的惨史》,是写作者中学时代的同学李干人;《春痕》据作者说,原名《一个不很重要的回想》,是登在1922年的《努力周报》的,故事里的主人翁是在辽东惨死的林宗孟先生;《家德》,是以徐家的老仆人家麟为模特;《珰女士》则是写丁玲、胡也频1931年一、二月间的一段生活。

另一类是并不一定有真人真事作根据,虚构的成分较多。较为成功的作品,多属前一种。

沈从文先生在《<轮盘>的序》中说了几句颇有艺术敏感的话,他说:

“作者在散文与诗方面,所成就的华丽局面,在国内还没有相似的另一人,在这集中却仍然保有了这独特的华丽,给我们的是另一风格的神往。”

不过,对此我觉得还应该作一些补充。徐志摩的诗、散文、小说,大多是华丽、浓艳的,但也有一小部分是另一个极致,诗如《一条金色的光痕》,散文如《一宿有话》,小说如《老李的惨史》、《家德》,都是质朴型的作品。

作家着意在小说上追求的艺术风格,正如他在《轮盘自序》中说的:

“一篇完全的小说,象一首完全的抒情诗,有它独具的生动的气韵,灵异的闪光。”

他还说,他喜欢契诃夫、伍尔夫、司德莱塞等人的作品。在徐志摩的一些小说里,也的确可感觉到他受到了契诃夫等人的影响。

如《春痕》是小说,也似散文诗。这种写法,正是徐志摩的特长。它分四节,即“一、瑞香花—春”;“二、红玫瑰—夏”;“三、茉莉花—秋”;“四、桃花李花处处开—十年后春”。

每一节都将人物的风韵,心灵情绪的流波和对大自然风光的描绘结合起来;用自然景物烘托和暗喻人物的感情,自然气候的季节,植物中的花,都带有象征的意味。

《春痕》有若断若续的情节线索,但作者并未在编织情节上着力,作品也不以故事的奇异取胜,而是从逸和春痕的几十年生涯中,选取四次会晤的场面,从环境氛围、人物风度、感情变化,用浓墨重彩加以点染。作品回荡着浓郁的诗意诗情,有着变化的“生动的气韵”。

在徐志摩的小说中,多数作品(如《船上》、《“浓得化不开”》二则、《死城》等)和《春痕》风格近似。它们或无完整的故事,或者虽有一个故事的轮廓,却并未细致描写事件的发生、发展的具体过程,往往采用明喻、暗喻、象征手法,引导读者进入艺术境界,进行思索。

在这些作品中,写景写物写人,似写实,又似象征,主观色彩多于客观实在的面貌。如《死城》关于北京前门城楼的描写:

“在灰土狂舞的青空兀突着前门的城楼,象一个脑袋,象一个骷髅。青底白字的方块象是骸镂脸上的窟窿,显着无限的忧郁,廉枫从不曾想到前门会有这样的面目。它能有什么忧郁?它有什么忧郁。可也难说,明陵的石人石马,公园的公理战胜碑,有时不也看得发愁?总象是有满肚的话无从说起似的。这类东西果然有灵性,能说话,能冲着来往人们打哈哈,那多有意思!但前门现在只能沉默,只能忍受——忍受黑暗,忍受漫漫的长夜。它即使有话也得过些时候再说……这年头一座城门都有难言的隐哀,真是的!”

这里,具体描写很少,主观的抒情议论很多。这篇作品,不管是写门楼,写坟地,写看门的人,写东城根的穷人的苦楚,都是“死城”的构成部分,又都是它的缩影和象征。

象征手法的运用忌生硬,也忌过于晦涩。有的作家唯恐读者不解其意,象征成了极浅显的图解;有的则走向另一极端,根本不考虑读者能否理解,写得极为晦涩,作品如同一个难猜的迷。徐志摩的小说,没有这些毛病。

徐志摩在小说创作中,艺术想象力胜过如实地描写的本领。比如,《一个清清的早上》。从咢先生早晨醒来写起,先就“翻身”作了一段文章,接着从“翻身”联想到他“睡不着”,又作了一段文章,继而由此想到此时正是想心事的好机会,又是一段,这才进入“想”。他想自己与有夫之妇小彭的暖昧关系,权衡利害得失,左思右想,最后才想到这事儿:

“随你绕大弯儿小弯儿想去,回头还在老地方,一步也没有移动。空想什么,咒他的——我也该起来了。”

作品也就到此结束。这简直是用想象编织成的人物心理活动的长幅画锦。

与这一特点相联系,徐志摩的小说,心理描写较多,虽不能说没有一般化的平庸的,但大多较成功。

《一个清清的早上》通篇都是心理描写,《轮盘》,《珰女士》大半篇幅也是心理描写,徐志摩善于将第三人称转为第一人称、第二人称的口吻,又喜欢将历史的人物和画面直接出现在心理活动的画面上。作者对人物的心理描写,一般说较细致,但不太深。

与《春痕》《一个清清的早上》等作品艺术上异趣的是《老李的惨史》《家德》等少数几篇。情节线条具体、清晰,生动,人物个性特点突出。

《老李的惨史》是故事型小说,第一节写的,都是浓缩了的小故事。第二节,人物进入矛盾,进入构成作品主干情节的中心。第三节,矛盾向前发展。第四节,是故事的高潮和结束。第五节,已是尾声。情节结构的大的框架,是按事件发生的时间先后为序,各节的具体安排则不尽一致。

为适合短篇小说的特点,故事情节有跳跃性。作品从老李读中学写起,介绍他在学校的几个故事。第二节的第一句就是:“老李现在做他本乡的高小校长了”。然后叙述他怎样当了小学校长。第三节通过老李的心理活动反映事态的发展。第四节与第二节写法差不多,先交代事情结局,再写知事来现场察访,揭出内慕。这样,就第二节、第四节这两个局部来说,用的是倒叙法。

这篇小说故事情节的安排,尚不能说是如何巧妙,然而也有起有伏,错落有致,有一定的艺术水平。

《老李的惨史》的人物性格塑造,有虚有实。对老李主要用实写,对孟甫则用虚写。其中老李的性格给人印象较深。徐志摩写老李,用了多种手法,主要写人物的言语、行动,但也间或用心理描写。不过他的行动描写笔法较粗,心理描写却较细,但行动描写较心理描写出色。

《家德》用第一人称介绍性叙述语言写成,极少环境景色氛围描绘,只是实实在在地写家德思想性格的一个又一个侧面,他所做的一件又一件事。他勤劳、诚实、忠厚,是个孝子。

作者突出了他的惊人的孝心:因为妻子不孝敬娘,就不理睬妻子;钱也给娘,不给妻子和幼儿;娘死了,不仅寿衣用绸缎做,还给带上重八钱的金发夹;娘死后,他再也不回家;过了两年,他说“我积下一百多块钱,我要去看一块地葬我娘去”。

这篇小说的艺术手法和语言都较朴实,几乎没有花哨的东西。不过,小说人物的思想言行有些地方令人难以置信,那可能是因为作者对人物把握不准,同时又少用了笔墨的缘故。例如家德帮工不要工钱,作品写道:

“他算是我们家的‘做生活’,但他,据我娘说,除了吃饭住,却不拿工钱。不是我家不给他,是他自己不要。‘我就要吃饭住’,他说。……你再说也是白费,因为他有他的理性。吃谁家的饭就该为谁家做事,给我钱做什么?”

这是难以理解的,因为旧社会惯例,仆人给谁家做工,除拿工钱外,吃饭住也在东家。那么,家德为什么会有这种反常的“理性”,作品未作充分描写,以至有些失真。

《老李的惨史》、《家德》这一类作品,用的是现实主义方法,一笔一笔地如实地描写,《春痕》一类作品,将现实主义、浪漫主义、象征主义熔于一炉;前者平实,后者空灵;前者具体,后者神韵生动。各有千秋,各有短长。

自然,这仅是就大体而分的两类,其实每篇都有独具的特色。徐志摩富诗人气息,他写散文和小说时,也往往追求一点诗意。他的理论思维能力并无过人之处,观察社会生活和人物也不精细,但感情丰富,感情助触角特别灵敏,长于想象,创作中又在艺术上刻意追求,他说:

“我敢说我确是有愿心把文章当文章写的一个人。”

不过,徐志摩小说艺术上有不少弱点和毛病。比如《珰女士》抽象说理过多,人物个性化不够;《一个清清的早上》失之沉闷,人物性格也较单薄;《船上》心理描写多而不深,《肉艳的巴黎》更多散文特点,重在写巴黎社会生活一隅,人物只是影子;《“浓得化不开”》两篇及《死城》,是驰骋想象的产物,但调色不匀,未臻和谐统一。

即使是最好的《春痕》《老李的惨史》《家德》《轮盘》几篇,无论在反映生活的深广度上,在人物性格的典型化方面,都不及同时代的小说名家之作。

比如《春痕》未能深入发掘造成春痕变异的社会的和个人主观的原因,流于浅显;《家德》肯定了带有奴性的人物。这几篇小说的主人公性格较生动鲜明,但作者未能充分写出其复杂性丰富性。

对小说家来说,应该善于发现和捕捉人物身上最富个性特色的东西,包括人物的言语、举止、心理和外貌、装束等等。作品少独创性,必然会影响作品的艺术效果。

比如描写春痕出场那一幕,写着诸如西装,暗黄发,白色夏服,肌肉丰满,颜色健康,肢体捷灵,表情愉快,不是空泛,就是一般化,几乎没有任何独特精巧的描绘。艺术形象都未达到典型化的水平。

总的来说,他的小说艺术水平虽不平衡,但上述几篇还是比较优秀的,颇具短篇小说创作功力。若非早逝,徐志摩能否在中国现代小说史上与沈从文、张爱玲等中短篇小说家齐名并价?犹未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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