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5年,由政界风云人物张君励为自己的妹妹张幼仪提亲,徐志摩把从未谋面的新娘娶进了门。张幼仪端庄善良,具有中国传统的妇女美德,尊重丈夫,孝敬公婆,贤淑稳重,善操持家务。婚后生了两个儿子,能相夫教子。然而,徐志摩在张幼仪生完第二个儿子正虚弱的时候,递上了离婚协议书。
林徽因游历欧洲,在英伦期间,结识了当时正在英国游学的徐志摩。当时徐志摩已是一个两岁孩子的父亲。徐志摩被林徽因出众的才华与美丽所吸引,苦苦地追求林徽因,并不惜与发妻张幼仪离婚。但林徽因经过理智的思索,和父亲一起提前回国了,而且是与志摩不辞而别.一见倾心而又理智地各走各的方向,这就是世俗所难理解的一种纯情。
徐志摩留学后回到北京,常与朋友王赓(一个军官)相聚。王赓的妻子陆小曼,对徐志摩影响甚大。徐志摩和陆小曼在北京交际场相识相爱。徐志摩与陆小曼在刚结婚的前段日子里,虽然徐父徐母对陆小曼依然心有不满,但是两人也过得浪漫、惬意。只是到了后期,由于陆小曼的病,由于徐申如的拒绝接纳,由于鸦片的侵蚀等诸多原因,陆小曼变得越发娇慵、懒惰、贪玩,浑没了当初恋爱时的激情,似乎不再是一个有灵性的女人。人均的年薪为五块大洋,而徐志摩一年即可挣到几百大洋,但是即便如此,仍然满足不了家庭的花销。在即将去听林徽因演讲的前一天,与徐志摩说钱不够用后与陆小曼吵了一架。
想知道徐志摩的爱情故事?
徐志摩的爱情故事里,总共有三个女人:第一夫人张幼仪。这是一个典型的父母包办之下的婚姻。可它是徐志摩一生中真正意义上的婚姻。因为他跟张幼仪才真正具有家的概念:上有高堂,下有子女,中有世人的普遍的认可。从常人的眼光来看,他们俩的的婚姻应该算是美满的。虽说是包办婚姻,可他们的关系却非同寻常。特别是他们离婚之后所保持的那种深厚的友谊,更是在当今开放的时代也是难能可贵的。不过,有着美满婚姻的徐志摩和张幼仪最终是离婚了。因为徐志摩的理想是:我将在茫茫人海中寻访我唯一之灵魂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徐志摩觉得这个婚姻,虽然是个好婚姻,却仅仅是个婚姻而已。而不是他想要的爱情。
徐志摩生命中就有了第二个女人:林徽音。这是导致徐志摩与张幼仪离婚的原因之一。据说《再别康桥》即是为她所做。徐志摩认为他有幸而找到了他的唯一之灵魂伴侣,于是,他离了婚,要找他的灵魂件侣去了。可不幸的是,林徽音却并不是徐志摩那一类人,她是那种为婚姻而婚姻的那类。对她来说,婚姻比爱情重要。林徽音并不想为爱情做什么,她不想介入徐志摩的婚姻(这是为婚姻做出杰出贡献者),所以她选择了离开徐志摩,并在父母的安排下,与徐志摩的恩师的儿子定下了婚约。也许他们的爱情如故(徐志摩死后,林徽音哭得最为悲切。),可林徽音却选择了婚姻,并没有选择爱情。这自然也在常理之中。选择爱情而放弃婚姻的,古往今来,都是稀有之物。徐志摩的唯一之灵魂伴侣的梦想看来是还没有实现了。这令立志追寻爱情(而不是婚姻)的徐志摩万分的痛苦。他还得继续寻找他的唯一之灵魂伴侣。
于是出现了他生命中的第三个女人:陆小曼。陆小曼与徐志摩可以说是志同道合:同样有着对爱情的共同追求。陆小曼的丈夫可以说也是一个相当出色的丈夫,作为婚姻的角色,无疑也是最称职的了。这从他同意离婚这件事上就可看出一二。在那个年代,肯放另有所爱的妻子出去的男人并不多见。我记得陆小曼请求他丈夫同意离婚时的谈话是这样说的:我已经把生命的躯壳给了你,你就让我活一回吧。(大意如此)最终陆小曼活了:她终于离婚成功。这回,徐志摩可算是完成了平生夙愿了。并举行了时人不认可、电视观众却欢欣鼓舞的婚礼。婚姻和爱情总算合而为一了。这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故事结局啊!然而,高兴似乎仍然为时尚早:因爱情而成的婚姻却并不幸福。浪漫与现实总是相距甚远的。陆小曼改变不了她好玩、挥霍的性格。徐志摩因她而与父母不和、因她的挥霍而疲于奔命,也因生活的种种不快而常常吵架。为爱情而婚姻的结局,并没有得出我们想要的结果。于是,我们不得不感叹: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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