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余华随笔的艺术特色
随笔看余华的收获最多。他很少写散文。
写这些你主要应该从他的小说入手,因为他都是在谈小说的创作。
在余华的作品和创作方法上,他无时无刻不强调真实的重要性。
真实也贯穿他的小说。
我不懂,我觉得还是从他对真实的看法入手。毕竟他的方法很西方。
二、评论余华的《十八岁出门远行》的文章或书籍
读过。 很喜欢这个短篇小说。 ------------------------------------- 看着老没人回,我帮你找了找,写得还可以。 《十八岁出门远行》赏析
三、余华的随笔~读过的进,问题
是《没有一条道路是重复的》中的《流行音乐》
在我儿子出生后半年,我觉得他已经是一个很正经的人了。他除了吃和睡,哭和笑以外,还没有别的更突出的表现,我就对徐虹说:他应该有点什么爱好了。所以我决定让他来分享我对古典音乐的爱好,我希望巴赫、勃拉姆斯他们,还有巴尔托克和梅西安他们,当然还有布鲁克纳和肖斯塔科维奇,他们能让我的儿子漏漏感到幸福,因为他们每天都令我愉快。我以为漏漏会子承父业,会和我一样感到愉快。
我在全部的CD盘里,为儿子挑出了三部作品:巴赫的《平均律》、巴尔托克的《小宇宙》、德彪西的《儿童乐园》,三部作品都是钢琴曲。我喜欢钢琴的叙述,那种纯粹的没有偏见的叙述,声音表达出来的仅仅是声音的欲望;我没有选择弦乐作品,是因为弦乐在情感上的倾向过于明显;而交响乐,尤其是卡拉扬的柏林爱乐和穆拉文斯基的列宁格勒所演奏的交响乐,我想会把我儿子吓死的,他的小小的内心里容纳不了跌宕的,幅度辽阔的声音;至于清唱剧,就像巴赫的《马太受难曲》,我被叙述上的单纯和宁静深深打动,可是叙述后面的巨大的苦难又会使人呼吸困难,我不希望儿子在半岁的时候就去感受忧伤。我儿子半岁以后,我发现他脾气的成长速度远远超过了身体,哭叫不仅是他的武器,还成为了他的荣耀。他在发现和感受世界的时候,常常显得很烦造,尤其是他开始皱着眉观察四周的事物,那模样像是在沉思什么,我就觉得更应该给他更多的宁静。
这就是我为什么选择了《平均律》《小宇宙》和《儿童乐园》,我希望儿子听到真正的宁静,除此之外,我希望他什么都别听到。在我看来,《平均律》和《小宇宙》所表现出的单纯,可以说是登峰造极;而《儿童乐园》是德彪西为女儿所写,轻快、天真、幽默和温暖,在同一张CD上,还有弗雷的《洋娃娃》。
每天到了晚上,我把他抱到床上以后,钢琴曲就会开始,在旋律的发展中,他逐渐进入梦乡。就这样日复一日,他在钢琴曲中睡去,翌日醒来时,又在钢琴曲里起床。慢慢的,他学会了爬,又学会了走路,开始呀呀学语。同时我看到巴赫让他出现了反应,他有时候听着音乐会摇头晃脑起来,甚至连身体也会跟着摆动,最激动的一次是他爬到一只音箱前,对着里面飘出的钢琴曲哇哇大叫。正当我乐观的感到儿子对巴赫的喜爱与我越来越接近时,外婆拿来了一盒儿童歌曲的录音带,里面有一首四十多年前周旋唱过的儿歌:
“小燕子,穿花衣……”
这一天下午,我的儿子听到这首歌的时候,显得十分激动,张大嘴巴使劲地笑着,小小的身体拼命扭动。他让我将这首歌放了一遍又一遍,直到自己气喘吁吁,满头大汗,因为激动过度而没有了力气,倒在床上睡去后,我才能关掉了音响。
从此以后,他就再也不听巴赫了,每当我为他放出巴赫的《平均律》,我这才一岁几个月的儿子都要愤怒地挥动着手,嘴里口齿不清的叫着:“小燕子,小燕子……”我只好关掉巴赫,关掉巴尔托克,让“小燕子,穿花衣……”在我们的房间里飘扬。
我苦心经营了近一年的巴赫,被“小燕子”几分钟就瓦解了。于是我的蓄谋已久,我的望子成龙,我的拔苗助长,还有什么真正的宁静,在我儿子愤怒挥动的手上和口齿不清的“小燕子”里,一下子就完蛋了。流行音乐通过我的儿子,向我证明了它们存在的力量。现在回想起来,当我儿子最初摇摆着身体听巴赫时,他已经把《平均律》当成流行音乐了。他是用听摇滚的姿态,来听我们伟大的巴赫。
四、关于梁实秋的
梁实秋曾经写过一篇《论散文》的文章,指出文章的整体风格要有“文调”,什么是“文调”?梁先生在他的文章里这样解释:“有一种人便有一种散文。”既然称为调子,我想会有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的区分。这里,我只想介绍一下《有一个人,便有一种散文》的作者谢有顺先生解读小说家余华先生在“玩弄”文字时候的一种技巧,对喜欢写点文字的爱好者来说,我认为非常实用。余华先生是善于描写冷漠、荒诞和暴力的,曾经的先锋小说家。他在使用文字上,有独特的技巧,我读过他写的小说《兄弟》,文字很流畅,在不知不觉里掉进了他用文字技巧设置的陷阱里,也就是梁实秋先生说得“文调”。
余华曾经讲了这种技巧,在《“我只要写作,就是回家”——与作家杨绍斌的谈话》里,中肯的谈到:“在川端康成做我的老师的五、六年里,我学会了如何表现细部,而且是用一种感受的方式去表达。感受,非常重要。这样的(表达)方式会使细部异常丰厚。”
那这句话就说出了散文写作的一条小技巧,用感受去表达细部。谢有顺先生举了典型的例子来说明余华的观点,在《可乐与酒》的散文里,余华先生这样描述他的孩子第一次喝可乐的情景:“他先是慢慢的喝,接着越来越快,喝完后他把奶瓶放在那张小桌子上,身体在小桌子后面坐了下来,他有些发呆的看着我,显然可乐的气体在捣乱了,是它的胃里出现了十分古怪的感受,接着他打了一个嗝,一股气体从他的嘴里涌出,他被自己的嗝弄得目瞪口呆。他不知发生了什么,睁圆了眼睛惊奇的看着我,然后脑袋一抖,又打了一个嗝,他更加惊奇了,开始伸手摸自己的胸口,这一次他的胸口也跟着一抖,他打出了第三个嗝,他开始慌乱起来。他可能觉得自己的嘴像是枪口一样,嗝从里面出来时,就像是子弹从那个地方射出去。他站起来,仿佛要离开这个地方,仿佛嗝就是从这个地方钻出来的,可是等他走到一旁后,又是脑袋一抖,打出了第四个嗝,他发现嗝在紧紧追着他,他开始害怕了。嘴巴出现了哭泣前的扭动。”
那么上面一大段,读起来很轻松,很顺溜,看出来是余华先生写作散文运用的感受去表达细部的成功例子。我平日的文字,写得很松散,线条也很粗,把本来可以细腻丰厚的表达情意,给轻易的抛弃了。曾经有人评论:“只有总写字的人,才可以把芝麻写成西瓜,拉拉扯扯的,就一个小点不放弃,拼命的写,通常这样的人都是把笔写油滑了。”我觉得,先不妨按照小点来钻研的写,不要扩大化,本着能写得很油滑的架子来敲打文字,也是从另一个角度来学习写散文的途径吧。谢有顺先生的文字,我是从《给余华拔牙》的书里看到的。一篇很好的文字,该书本打算“盘点余华的《兄弟》黑店”为的目的,能够把这篇文章给加进去,我觉得还是公平的一桩好事。
早晨起床迟了,我对着盥洗室镜子挤眉弄眼的速成梳洗。先是刷牙,满嘴白牙膏沫冲洗干净,感觉口腔很森林。疲倦的面容也恢复了清爽。拧开龙头,在脸盆里放满清凉的水。我低头弯腰的扎下去,看到了脸盆底下的鲜花图案,跟着闭眼撩水,摸索着涂完肥皂。再洗干净,抬头看镜子里的人,湿淋淋的,鼻尖的水滴嗒落下来。脸上的水分布不均衡,颧骨周边的水很少,水往低处流,仿佛颧骨是草原的旱季,鼻窝和下巴则是草原的雨季。毛孔周边有水,毛孔根的油质把水赶跑了。我用毛巾胡涂的擦干脸,镜子里的人眨眨眼,走出盥洗室。
我的盥洗室不大,身后是盥洗的木门,门后挂着入厕用的手纸筒,为了使用方便就扯出一截来吊在空中。我走盥洗室时,感觉身后拖了什么东西,一摸竟然是一条长白尾巴。原来,我刚才扎腰带的时候,不留神把手纸也跟着扎进了腰间。说这笑话,无非是练习用感受表达细部的“余式文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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