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请站在原地等我 洪烛 这么些年来,在我心目中,母亲简直就是故乡的一部分。我炊烟般袅袅升起的乡愁,最浓郁最无法割舍的一缕是属于母亲的。从十八岁开始,我就多了一重古典气息浓郁的身份:游子。但在现实中,这种身份简直决定了一个人的命运:断线的风筝?无根的浮萍?抑或四海为家的流云?我的爱常常只能从剪票口开始,到另一个剪票口结束――我常常只能借助一枚创伤的车票来维系与母亲的联系。母亲是游子精神上的故乡,而故乡对于我,相当于被放大了的母亲的概念。翻开地图,看到长江中下游那座叫南京的城市(在纸上比指甲盖还小),从内心的最深处感到温暖:我的母亲今天仍然生活在那里,在遥远的一扇窗口里做饭、晾洗衣物并且思念着她的儿子。这种时空无法阻隔的心灵感应。该算是一生中永不消逝的电波吧?我十八岁那年,母亲骄傲地用她的私房钱买了一张船票,在细雨蒙蒙的码头上送我去武汉读大学(我搭乘的虽是汽笛悠扬的现代化客轮,但呈现在母亲视野里肯定是孤帆远影的意境)。仅仅四年以后,又是母亲亲自去排队买了火车票,交到我手里――我就这样展开了迁徙到北京的个人生涯。母亲当时预料不到,她对世界的这两次慷慨,构成她终生恐怕都将追悔的过错。我从此便被她无意识地移交给世界,而不再属于她。她已经付出还将继续付出漫无涯际的失眠、泪水、挂念,来承担世界对――个平凡的母亲的掠夺。我离开故乡已经十几年了,愈行愈远,留给母亲的,永远只是背影,一次次的背影。我每年都要回老家探望母亲,又都要在她刚刚重新熟悉我时离去,这是很残酷的。我与母亲之间发生过许多次匆促的离别,但只有前面提到的那两次是最难忘的。从十八岁以后,都可以算是与母亲的一次漫长的离别。而十八岁,只是这一次漫长的离别的开始。 从此我一直和母亲生活在两座城市里,坐火车需要一昼夜的路程。这就是一个母亲与她孩子的距离。我估计这甚至将构成我与母亲共同承担的忧伤的宿命。我如果在北方的旷野上呐喊一声,恐怕要经过一昼夜才能传到母亲的耳边。那么索性让我缄默吧,缄默地以文字铺设一条通向母亲的捷径一一省略掉途中的桥梁河流、田亩乃至外省的小站。唉,思念母亲的时候,真想能以光速回到她眼前――当然,这肯定也是母亲的愿望,甚至堪称我苍老的母亲对生活最奢侈的要求。我太了解她了。从十八岁以后,我享受到的母爱和回报母亲的孝敬,同样是残缺的一一游子的天空没有满月。谁也看不见准,谁也听不见谁的声音,谁也不知道对方正在想些什么或做些什么――我与母亲简直像生活在两个世界,或两种时空。每年回家探亲,总发现母亲老了许多;前年是皱纹多了,去年是头发白了,今年是牙齿掉了……顿时有天上一日、人间一年的恍惚感。触目惊心。我简直不敢如此想象下去。于是转而安慰自己:母亲健在就是一种幸福。虽然天各一方,她的心跳无时无刻不在震撼我的耳膜。就像冬天的鸟怀念远处的树巢―一母亲的音容笑貌是我流浪生涯中最隐秘最柔韧的寄托。母亲无论居住在哪里,哪里都是我的故乡。游子的心室供奉着一枚隐形的磁针。 每年回南京休假,日程排得满满的,早出晚归,忙于探亲访友、参加各种聚会,有时深夜喝得半醉悄悄溜进家门,发现母亲房间的灯还亮着,她仰躺在床头,用耳机听磁带,眼睛却望着天花板发呆。我仿佛洞察了母亲寂寞的日常生活是怎样度过的。包括我不在身边的那无数个夜晚,她是怎样以思念来填补那可怕的空白。这时我才懊悔虽然回到家中,陪伴母亲的时候仍很少。对于成熟了的儿子来说,母亲只是他生活的一部分。但对于衰老了的母亲来说,儿女却接近于她生活的全部。 母亲越老,精神上就越脆弱。以前离别,无论刮风下雨,她坚持要送我到火车站。我一次次地目睹过她站在月台上挥手的身影从缓缓移动的车窗里消失――就像不断重演的神圣仪式。记不清从哪一年开始,她改为在家中的阳台上目送我。她说每次离别对于她都是不小的打击,每次我走后她都要流好半天的泪,这几年越来越觉得有点承受不了,要过好几天才能恢复过来。我提着行李箱走到拐弯的丁字路口,下意识地回头,发现母亲瘦弱的身影凄楚地依在二楼阳台上(像被世界遗弃了一样孤独),我知道自己又留给她一年的痛苦。那一瞬间我真想抛掉箱子飞跑回去再拥抱她一次,或索性永不离开。可我只能故作超脱地向她招一招手。然后就不可阻止地从她视野里消失了。在异乡想起母亲,头脑中总浮现出这同一幅画面,仿佛她自始至终都伫立在故乡的阳台上,一分钟都不曾离开。同样,母亲思念我时,也会反复咀嚼我的背影,我高耸起衣领逆风而行的背影留给她的是苦涩的滋味吧? 一次次迎面走来,又一次次转身离去―一这就是母亲眼中的我。是谁在折磨这个平凡、善良而无辜的女人――是我还是命运?阳台上的母亲,你别再流泪了。千里之外的母亲,你别再衰老了。请你一定站在原地,别动,等我回来。千万别动啊。没有了你,故乡将不再是原先的故乡――这是我最不能允许发生的事情。母亲,请你站在原地等我,千万不要离开。我马上就下楼去买火车票。我明天中午就到家。
史铁生的《合欢树》史铁生 世界上有一种最美丽的声音,那便是母亲的呼唤。――但丁 十岁那年,我在一次作文比赛中得了第一。母亲那时候还年轻,急着跟我说她自己,说她小时候的作文作得还要好,老师甚至不相信那么好的文章会是她写的。 “老师找到家来问,是不是家里的大人帮了忙。我那时可能还不到十岁呢。”我听得扫兴,故意笑:“可能?什么叫可能还不到?”她就解释。我装作根本不再注意她的话,对着墙打乒乓球,把她气得够呛。不过我承认她聪明,承认她是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女的。她正给自己做一条蓝地白花的裙子。 二十岁,我的两条腿残废了。除去给人家画彩蛋,我想我还应该再干点别的事,先后改变了几次主意,最后想学写作。母亲那时已不年轻,为了我的腿,她头上开始有了白发。医院已经明确表示,我的病情目前没办法治。母亲的全副心思却还放在给我治病上,到处找大夫,打听偏方,花很多钱。她倒总能找来些稀奇古怪的药,让我吃,让我喝,或者是洗、敷、熏、灸。“别浪费时间啦! 根本没用! ”我说,我一心只想着写小说,仿佛那东西能把残废人救出困境。“再试一回,不试你怎么知道会没用?”她说,每一回都虔诚地抱着希望。然而对我的腿,有多少回希望就有多少回失望,最后一回,我的胯上被熏成烫伤。医院的大夫说,这实在太悬了,对于瘫痪病人。这差不多是要命的事。我倒没太害怕,心想死了也好,死了倒痛快。母亲惊惶了几个月,昼夜守着我,一换药就说:“怎么会烫了呢?我还直留神呀!”幸亏伤口好起来,不然她非疯了不可。 后来她发现我在写小说。她跟我说:“那就好好写吧。”我听出来,她对治好我的腿也终于绝望。“我年轻的时候也最喜欢文学,”她说。“跟你现在差不多大的时候,我也想过搞写作,”她说。“你小时候的作文不是得过第一?”她提醒我说。我们俩都尽力把我的腿忘掉。她到处去给我借书,顶着雨或冒了雪推我去看电影,像过去给我找大夫,打听偏方那样,抱了希望。 三十岁时,我的第一篇小说发表了。母亲却已不在人世,过了几年,我的另一篇小说又侥幸获奖,母亲已经离开我整整七年。 获奖之后,登门采访的记者就多,大家都好心好意,认为我不容易。但是我只准备了一套话,说来说去就觉得心烦。我摇着车躲出去,坐在小公园安静的树林里,想:上帝为什么早早地召母亲回去呢?迷迷糊糊的,我听见回答:“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我的心得到一点安慰,睁开眼睛,看见风在树林里吹过。 我摇车离开那儿,在街上瞎逛,不想回家。 母亲去世后,我们搬了家。我很少再到母亲住过的那个小院儿去。小院儿在一个大院儿的尽里头,我偶尔摇车到大院儿去坐坐,但不愿意去那儿小院儿,推说手摇车进去不方便。院儿里的老太太们还都把我当儿孙看,尤其想到我又没了母亲,但都不说,光扯些闲活,怪我不常去。我坐在院子当中,喝东家的茶,吃西家的瓜。有一年,人们终于又提到母亲:“到小院儿去看看吧,你妈种的那棵合欢树今年开花了!”我心里一阵抖,还是推说手摇车进出太不易。大伙就不再说,忙扯些别的,说起我们原来住的房子里现在住了小两口,女的刚生了个儿子,孩子不哭不闹,光是瞪着眼睛看窗户上的树影儿。 我没料到那棵树还活着。那年,母亲到劳动局去给我找工作,回来时在路边挖了一棵刚出土的“含羞草”,以为是含羞草,种在花盆里长,竟是一棵合欢树。母亲从来喜欢那些东西,但当时心思全在别处。第二年合欢树没有发芽,母亲叹息了一回,还不舍得扔掉,依然让它长在瓦盆里。第三年,合欢树却又长出叶子,而且茂盛了。母亲高兴了很多天,以为那是个好兆头,常去侍弄它,不敢再大意。又过一年,她把合欢树移出盆,栽在窗前的地上,有时念叨,不知道这种树几年才开花。再过一年,我们搬了家。悲痛弄得我们都把那棵小树忘记了。 与其在街上瞎逛,我想,不如就去看看那棵树吧。我也想再看着母亲住过的那间房。我老记着,那儿还有个刚来到世上的孩子,不哭不闹,瞪着眼睛看树影儿。是那棵合欢树的影子吗?小院儿里只有那棵树。 院儿里的老太太们还是那么欢迎我,东屋倒茶,西屋点烟,送到我跟前。大伙都不知道我获奖的事,也许知道,但不觉得那很重要;还是都问我的腿,问我是否有了正式工作。这回,想摇车进小院儿真是不能了,家家门前的小厨房都扩大,过道窄到一个人推自行车进出也要侧身。我问起那棵合欢树。大伙说,年年都开花,长到房高了。这么说,我再看不见它了。我要是求人背我去看,倒也不是不行。我挺后悔前两年没有自己摇车进去看看。 我摇着车在街上慢慢走,不急着回家。人有时候只想独自静静地呆一会。悲伤也成享受。 有一天那个孩子长大了,会想到童年的事,会想起那些晃动的树影儿,会想起他自己的妈妈,他会跑去看看那棵树。但他不会知道那棵树是谁种的,是怎么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