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里囚禁的时间是有限的,清点和我一样咬碎月光的人。唾沫像余烬般,被呼吸搁浅蒸发,细微些便和空气灌入嘴鼻,悬塞在咽喉中。这将使黑色的鸟,啄捡夏夜的一枚石子,留下月亮的蛊毒,于回眸间,接纳每一颗消失无踪的眼泪。而我,宁愿陪暑热一起,与爱而居,拐弯归来。
――题记
有些时候,枕睡在风中,看着月光映衬的衣角。朦胧的诗句,如数指向黑夜的深处,花开如初,每一朵绽开的花苞都充满了回忆的味道,磨合成长的孤寂,彰显哲思的光辉。捧上一颗心,似乎沧桑却又年轻,远方总是存在一份情谊。也许是一盏未开的灯,在水雾笼罩的江南,等待缘分,绕过那些盛夏的雨水和荷花,就可以召唤梦的实现,用心堆垒一堵情感的墙壁。
所以,清晰的脉搏和透明的质感,在眉宇深锁的背后,是年少必经的沧桑。我想这是一本日记,平躺的理由,没有答案。而我选择深切地感恩,愿在茫茫的旅途中可以再次目睹那熟悉的光年。
提笔写下每一缕幸福,我觉得它是真实的。今年的立秋,与往年来得一样早。而我的意识告诉我它仅是时光里一种深刻的怀念。当我回过头去一昧的珍惜,那张纯真又熟悉的笑脸,挥手而来,映衬着斑斓的色彩。我爱,故我以诚恳的话语去诉说每一份感动,同时也喜欢在心中一如既往的铭记。
八月未央。收到他的消息,是在今年的八月十三号。那一刻,我真的在心中确切地告诉自己终于有了他的消息,眼中的期许与友谊,让我知道我一直在心中留有的位置是对的。
当我看见他的时候,他已经褪去了青涩的面孔。整齐的头发,笔直的腰板,时髦的穿着,一双深邃的眼睛,透露出成熟与稳重的气质。站在我面前,他还是和以前一样,见到我首先便是用手搭在我的肩膀上,然后便损我几句玩笑话。熟悉的动作和言语,再次重现出岁月的温暖。一瞬间,他和我的嘴角便泛起了久违的微笑。
人们总是习惯说回忆是最美的书签。撑着记忆的伞,与他相遇,是在高一的下学期。记得当时,考试,分班,选文理科,成为高中生涯中所要面临的时刻。公布结果的那一天,我分到了文科二类班。新的班级,新的学习竞争,在我看来都是内心需要经历的事情。
一切是缘分。第一次见到他,高瘦的个子,是我对他比较清晰的印象。当班主任将他安排和我坐的时候,我仅仅是知道有这样一个人将会成为我的同桌,其它的我一概不知。大约是隔了一个礼拜,当我去食堂吃午餐回到教室时,桌子上放满了一摞整齐的课本。还在纳闷的我,一双手就已拍在我的肩膀,我回过头时,他的头却和我玩起了谜藏。“嘿,你好,哥们!”只见他瘦瘦的鹅蛋脸朝我露出了洁白的牙齿。我有点惊慌失措地说:“你好,嘿嘿!”第一次,熟悉感和陌生感相互重叠,或许傻笑是彼此间默契的语言。虽然简单,但是质朴。
紧接着,我和他来了一次简单的自我介绍。他自小在广东生活,家人都叫他琛雄。当我的脑海划过这个称呼时,嘴巴竟然吐出了两个字“称兄(琛雄)”,脱口而出的话总是令人不禁笑出声来。他笑着说:“那我以后叫你‘道弟’。”他是阴历八月十二的生日,他的确比我大一个月出生,所以我就故意冷冷地说:“你小子,真是会说话。”
如果说友谊可以减轻学习的负荷,将其稀释,将其驱散,那么这份炙热的情感留有的是花香满地的诗句。如果说找寻一份宁静,许下成长的心愿,那么为之锦上添花的符号是朋友间的一颗平常之心,将欣慰和执著纷飞于心,抚平每一寸褶皱。
我是不认为性格可以互补的。一直以来我更加认同知音,认同性格类似的人。而他便是我如今甚至未来都将深交的朋友。
他是一个爱看书的人。桌子上总是放着几本《平凡的世界》《达芬奇密码》等名著。泛黄的纸张,膨胀的厚度,我猜想他看过很多遍,也细读过多次,这应该是他的挚爱。我是很喜欢这类书籍,但是由于自己家庭经济情况,每次路过书店也只是属于一名“观光客”,只能够在那里粗略地翻阅而读。
印象中的一次,当我独自在周六下午去书店时,任由时间流逝,我静静地坐在一隅角落。他路过橱窗,应该是看见我的专注,并没有选择打搅我的思绪。而当他递给我一瓶矿泉水时,我才知道是他。他便笑着对我说:“看什么书呢,这么入神?”我这才意识到他已经在那里叫了我几次了。“没什么,就是一本民国诗集而已。”他看了看封面,是一本崭新的书,名字是《徐志摩诗集》。
相信他亦是钟爱诗歌的。我从未见他看过现代诗集,当他说出他也爱读诗时,我不由地问他:“你自己有写过现代诗吗?”他沉默了些许,并没有说话。随意而过,他只是习惯性地拍我肩膀说:“走,先回学校吧,都快晚自习了。”我知道对于一个爱好文学的人来说,书籍是他的第二个知心朋友,也是永远不变的友谊。
书和人,亦是如此。使我对他进一步的了解,是在我无意间发现的。这是一首诗的始末。“从落日的.身体中醒来/所有的晚霞都是隐忍的美丽/开出并蒂的花,每一朵都源自渴望/以夜的身份,集体烘托/月光是暖的事实”。我用心的反复细读,我感动,我明白,他的诗写得很深沉,很哲思。
他不知晓我看过他的诗。我是在一次打扫教室卫生的时候看见他桌角下的一张纸。字迹斑驳,还被涂改多次,显然他是遗弃这些长短不一的句子。那一刻,我开始懂了,他有一种精益求精的态度去写文。他的尊重与信仰,应该归结成无价的意义。
当我选择去细问他这首诗时,我会借着自己刚刚写下的东西去让他给点意见。我喜欢写一句或者仅几个字的东西。这不是一种体裁,也不是一种格式。现在回想起,很大程度上,我该感谢他的帮助。无论是从写作手法,还是词语的修饰方面,他都能够指正出我的不足之处。他告诉我写作不是一篇简单的诉说,不接受无理由的过程,就像人生一样,虽然现在我们还在为高考而奋斗,可无论成功与失败,背后的春天是公平的,只能自己定义。有花,有草,是一种美丽。所以,写文章是一种圆润而不腻耳的声音,一种不需要负重的从容,一种并不陡然的高度。
我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这样深层次的话从他的嘴中说出,我开始打心里敬佩他。没有年龄之分,没有阅历之别,我相信这些话给予我的领悟是深厚而又醇香的。
之后多次,我都没有再问他与诗的缘由,或许各自隐藏会更具冥想。对于他来说,文字有情,已经不是那颗心,那腔血所囊括的。而我每次借来他的名著小说时,我总是会为有这样的一个知音而感到庆幸。读好书如遇相知,终成莫逆。他对于文学上的知识面很广,各类文字他都有涉猎。每次从他嘴里,总是可以得到某个作家或者某篇著作的详细信息。
纯正的友谊加上彼此间的默契,对于文字的热爱,使得每一个字都闪着盈盈的泪光。我和他都会因文字而落泪,无论是高尔基的《童年》还是余华的《活着》,对于人物悲惨命运的同情都是令人忍不住阵阵酸楚。还记得当时很深刻的一件事,在上自习课的时候,我和他在看着同样一本书,流泪而出时被老师看见了。那时候,真的很尴尬,老师还以为我们两个生病感冒流眼泪。现在想起来,我还是会为自己当时感性的一面而傻笑。
深交的情谊,总是熬不过时间的分隔。我们不止简单的哥们称呼,除了友谊,我觉得他更像是一位老师,能够明白我以心写文的欠缺。因此,直到有一天他把几本书籍送给我看时,包括其中一本是我所喜爱的《徐志摩诗集》,还有他自己笔记本里珍藏的文章。他没有说很多,决绝的眼神里流露出不舍,只是再三叮嘱我要保管好。
来不及说感谢以及拥抱,我竟不知道这天会是我和他的离别之日,我也不知道和他再见时会隔三年之久。只记得那天的确很短,很短。临别那天,我依然记得我匆促地把自己的一本笔记本给他了,里面是我课余写的文字。各自赠书,是我们之间的承诺,墨迹含香,即使用全部的纸张也无法换取那次的留恋之情。
如今,当我得知他的音讯后,从他泛着微笑的脸颊上依然可以看到曾经的熟悉模样。他叫了我一声“道弟”,含着几分调侃的韵味。我也马上回了一句“称兄”,我知道“称兄道弟”不仅仅是词语,更是我和他密不可分的友谊。其实,再次面对他,我有很多说不清的困惑。此刻,很多想说的话充斥在我的咽喉,我竟然说不出一句话。我知道,我和他已经差不多三年没有见面了,自从高二之后,他去哪儿了?
一系列的疑问,总是说不完的。当我选择在镇上公园约他面对面聊天时,我早早地为他准备了一本书,应该说是自己内心一直想要赠予他的。临门出行前,我把他当年送给我的书籍再次拿了出来,依旧那么熟悉,静静地在盒子里,没有灰尘,没有缺损。
清晨,公园的空气是醉人的。泥土翻新,草木葳蕤,一池荷花,楼台水榭,辉映成一幅美画。迎着立秋的微风,嘴鼻是湿润的,脚步是舒缓的。看见他,就坐在亭子里石椅上,看着湖面上荡漾的涟漪,他拿起一本书,静静地默读,一卷书香,一颗心,他的习惯还是和以前一样令人感到惬意与自然。
他比我早到些,我没有特意打搅他的雅兴。当他回过神来看见我时,他笑了。我坐在他旁边,他开始跟我介绍他在看的这本书,名叫《小王子》。其实,这本书我是在大一的时候阅读的,起初是大学辅导员介绍我看的,里面有很多美妙又哲理的句子。“驯服对我是有好处的――因为麦田的颜色。再回头看那些玫瑰花吧!到时你就明白你的玫瑰花仍是举世无双的一朵花。”当他在我耳畔深切地细读这句话时,他选择以这样的开头跟我讲了他这些年的变化。
单亲,辍学,就业。围绕这些,他意味深长地说了起来,由于母亲长年患病在床,在他高二的那一年,便离开人世。之后,他便毅然地辍学了,与他父亲生活在一起。他没有选择立刻回到他小时候的居住地,这一切都充满了母爱的味道,因为疼痛,所以离开。辗转之后,他一个人北漂,去向别人学艺,积攒几年的钱加上他父亲的一些帮助,他成功的和他父亲开起了店铺,主营电脑业务。从他嘴角洋溢的笑容,他的心态早已成熟,我知道年少时光里的那些伤痕,在这后面包含了诸多的艰辛,纵横交错地在他心里有着难以磨灭的印记。
那一刻,我拍了拍他的肩膀。我多想说出我也是和他一样的经历。但是我没有说,我知道对他是残忍的,这样只会让他再次回想起曾经的往事。转移了话题,我询问起我一直在心底想要问他的秘密,我说:“其实,我还保留着一首你写的诗歌。”他很疑惑,我便从盒子里打开那些书籍。他开始笑了,接过那张夹在盒底的纸张,褶皱早已被时间的重量所平复,字迹依旧清晰可见。“从落日的身体中醒来/所有的晚霞都是隐忍的美丽”刚开始念起这两句,他以凝滞的眼神看着我。我向他解释,这是我在打扫教室卫生的时候发现的。他没有想到我还会珍藏至今,那一刻,他开始小心翼翼地抚摸那一张纸的大小,很薄,很轻。
他说起他的缘由。他是喜欢看落日的,夕阳西下,无限美好与憧憬,藏着很多美丽的心愿。他也说起他的童年,他自小就喜欢阅读书籍,而他的母亲支持他的爱好,每次都会在他生日的那一天买书给他当做生日礼物。所以,他很爱他的母亲,而那些诗歌便是他为母亲写的。听到这,我开始明白当初高二在书店时,对于诗歌,他的不愿回答,并不代表他没有深爱一首诗的情结,而是母爱的伟大与无私,让他的心连成从不断裂的诗句,直至无痕。我开始理解他,我知道落日代表着一种即将消失的风景,可夜幕中的星星亦然是最纯洁的告白,那里有诗的语言,诗的愿望。
而那些尘封的书籍,被他再次亲切地抚摸着。爱的重逢,是岁月的沉香,沁透心脾。那些曾经被他捧在手心的书籍,包涵着成长的艰辛与感悟。他的回忆是美的,我的回忆也是美的。自那一年离别,我多次翻阅这些书,独得的安慰与自由,给予内心许多鼓励。现在,他以指尖流动的温度,附带心灵的感动,他看得很久,很迷,仿佛里面有另一个他的影子。
感动,感叹。从未知,我和他不仅有着相似的经历,也有相似的爱好。喜欢以文写心,喜欢暗自神伤,喜欢独坐夕阳。而今,坐在他的身旁,我是一个倾听者。现在的他还是保持着阅读的习惯,他告诉我说他现在坚持每天看几页书,充实自己的内心。问及我的近况,我说我还在学习,马上就大三,也即将二十了。他是比我早一个月的。他鼓励我要好好读书,也要懂得自己的内心真正需要什么。听到这,我对他说:“必须的,一定!”那一次,我们也各自击掌而言,今年的生日必须要一起度过。
临别之际,也将是七月半的日子,他也要选择回去广东拜祭母亲。他说此次回来,除了见曾经的好友,估计以后都没有机会了。刹那间,离别的时间再次变得匆匆。像从前一样的默契,互相赠书留念,当他把手中的《小王子》赠予我,我也把珍藏的《老人与海》给他。除此之外,他还把我曾经给他的笔记拿了出来。我惊喜地读着:“一幅画/是另一列异地的火车/南北延伸的绿铁皮,狭长/无数伫立两旁的花草适合与土壤交换生命/在耳畔寂静不语/虚构植物的佚名,将时间重写”。写于三年前的诗句,我记得他帮我修改了几遍。看着那个被涂改的地方,他的字迹刚劲有力,现在依旧让我怀念。这里包含曾经我和他一起讨论的创作灵感,我知道有一天我们终将离别,所以心与心的交流,是记忆里的呈现。
光年之外,友谊花开。质朴的情节,总是可以默默地为大地平添几分旖旎。我们提议拿着这些见证友谊时刻的书籍来拍几张照片。照片中,他和我搂着肩膀,将书籍放在胸口。各自安好,各自欣喜。他摆弄着几个姿势,我也做起了鬼脸,就像永远长不大的孩子。
终将告别时,我们继续留着各自相赠的书籍,期待以后的再次相遇,会和现在一样以书会面。在送他上南下的火车时,他在车窗外不停地向我挥手。一路顺风,我默念的祝福随着火车的发动声,唯真,唯暖。也是和曾经一样简单的告别,只是这次我和他互相说出了当时未说出口的话。有回忆,永远都可以回头展望。生命中,感恩那段时光,让同桌间的默契更加深厚。
今年的立秋,充满了情谊的真谛。我庆幸,悄悄沉淀的心意是记忆深处的河流,将一股热热的潮流从心里往外涌着,布满我的每一个细胞。我深怀,情感深处的灯火是明亮的光芒,有着不一样的颜色,不一样的感动。悠长,细密,在我的心胸中以及脑海里久久地徘徊不定。
离开,释怀。很短暂,又重来。当我睡在床上时,窗外下起了雨滴。翻看手机里的照片,我命名为“称兄道弟”。而青春的珍贵记忆,在于一路上的那些芬芳。我记得曾经和他一起看书时的专注模样,一起为某个故事不禁流泪而泣等。慢心态,慢点走,很多错乱的聚散离合,让我记下文字的影子。有时,它们靠着一株嫩草就睡去。有时,它们像额头的发丝,垂垂老去。但风中的训诫,无须诺言,就已和黎明匆匆照面,与每一粒落尘的瞬间相依不舍。
山隔山,微风唤醒的绿,片片飘落,是不属于每一滴水的。成长可能需要宁静,也渴望呐喊。但无私的意义,有着温暖的情愫。所以,现实会带走思念的脸颊,而时光搭建的浪漫,让心灵选择在八月祈求安生,以凝滞,以炙热,继续把一g土壤混入另一g土壤中缅怀。我想,那是刺眼的时间,坦诚相待。无论是友谊,还是心,在每一个深夜时分,所有的星星都将被它所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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